西宁至互助一级公路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西宁至互助一级公路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的要求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西宁市主持召开了西宁至互助一级公路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组认为,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西宁至互助一级公路扩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水土保持监测报告.pdf
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20工作日。
联系单位: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葸生海
联系电话:138*****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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