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四期建设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响水县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四期建设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响水县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四期建设项目 JSZC-******-JZCG-G2024-000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彩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6-28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ZCG-G2024-0007
项目名称:响水县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四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4900.******万元(采购包1:2810.******万元;采购包2:1044.******万元;采购包3:104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本项目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项目需求及清单的相应规定为准。报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标。具体要求、数量及配置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为响水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四期建设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个标段,也可以选择多个标段,但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不可兼得。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署后,在2024年12月底之前完成全部供货及建设并提请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
地点:苏彩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2024-06-2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联系电话:150*****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根据《“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中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如遇到涉及“苏采云”系统使用的任何问题,应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期间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电话:0519-********、0519-********。
2、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系统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评审结束后由中标候选人邮寄至采购中心,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
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4.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5.本项目支持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等政策。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落实“信易购”应用场景的通知》 (盐财购(2021)19号),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可免费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
7、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8、因供应商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报名、开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9、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1.采购人信息
标签: 社会治安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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