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化肥及涂白药剂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农药、化肥及涂白药剂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农药、化肥及涂白药剂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54,200.00
最高限价(元):154,200
采购需求:
包号/序号:002/01 产品名称:石硫合剂水剂 数量:4000公斤 |
石硫合剂水剂(有效成分含量≥29%)。 |
包号/序号:002/02 产品名称:溴氰菊酯乳油 数量:100公斤 |
溴氰菊酯乳油(有效成分含量≥25克/升)。 |
包号/序号:002/03 产品名称:吡虫啉 数量:60公斤 |
吡虫啉(有效成分含量≥5%)。 |
包号/序号:002/04 产品名称:氧化乐果乳油 数量:60公斤 |
氧化乐果乳油(有效成分含量≥40%)。 |
包号/序号:002/05 产品名称:甲氰菊酯乳油 数量:60公斤 |
甲氰菊酯乳油(有效成分含量≥20%)。 |
包号/序号:002/06 产品名称:甲基硫菌灵可湿性粉剂 数量:30公斤 |
甲基硫菌灵可湿性粉剂(有效成分含量≥70%)。 |
包号/序号:002/07 产品名称:毒死婢 数量:50公斤 |
毒死婢(有效成分含量≥30%) |
包号/序号:002/08 产品名称:啶虫脒乳油 数量:60公斤 |
啶虫脒乳油(有效成分含量≥5%)。 |
包号/序号:002/09 产品名称:赤霉酸可溶液剂 数量:30公斤 |
赤霉酸可溶液剂(有效成分含量≥4%)。 |
包号/序号:002/10 产品名称:多.酮.福美双可湿性粉剂 数量:30公斤 |
多.酮.福美双可湿性粉剂(有效成分含量≤40%)。 |
包号/序号:002/11 产品名称:复合肥 数量:200公斤 |
复合肥。 |
包号/序号:002/12 产品名称:树干涂白剂粉剂 数量:8000公斤 |
新型环保、杀菌、防虫、抗寒、长效。 |
包号/序号:002/13 产品名称:有机鸡粪 数量:5200公斤 |
有机鸡粪。 |
包号/序号:002/14 产品名称:三?酮 数量:60公斤 |
三?酮(有效成分含量≥15%)。 | |
包号/序号:002/15 产品名称:草甘膦 数量:50公斤 |
草甘膦(有效成分含量≥41%)。 |
包号/序号:002/16 产品名称:哒螨灵乳油 数量:30公斤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 否 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
哒螨灵乳油。(有效成分含量≥15%) |
包号/序号:002/17 产品名称:百菌清可湿性粉剂 数量:50公斤 |
百菌清可湿性粉剂(有效成分含量≥75%)。 |
包号/序号:002/18 产品名称:福康安辛菌胺醋酸盐水剂 数量:20公斤 |
福康安辛菌胺醋酸盐水剂(有效成分含量≥1.8%)。 |
包号/序号:002/19 产品名称:复合微生物菌肥 数量:800公斤 |
复合微生物菌肥。 |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需求供货,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每次自接到采购单位通知之日起7天内交货(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响应货物应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农药生产厂家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农药标准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6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6月12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密封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现场或远程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3)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辽河街64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5号
邮箱地址: lnqt2018@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沈阳华园东路支行
账户名称: 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洋、王婷、刘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