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关于咨询2024年生态样地监测服务项目控制价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关于咨询2024年生态样地监测服务项目控制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生态样地监测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述

根据《2024年福建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2024年平潭综合实验区5个生态样地的监测工作,并编制监测分析报告。

(二)服务要求

1.工作内容:完成5个生态样地的监测工作,包括城乡、海洋、森林等3种类型,覆盖平潭综合实验区全域。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1)城乡生态系统样地监测(1个),主要监测内容为鸟类多样性监测,监测时间为3-7月(繁殖期)/11-1月(越冬季),监测频次为繁殖期2次/年,越冬季1次/年。

(2)海洋生态系统样地监测(3个),主要监测内容对底栖动物、浮游动植物、大型水生植物等水生生物开展监测,监测时间为5-10月,监测频次为1次/年,同时开展沉积物环境及生物质量(贝类)监测,监测时间8月份,监测频次为1次/年。

(3)森林生态系统样地监测(1个),主要监测内容包括陆地植物群落监测、鸟类监测、蝶类监测。陆地植物群落监测时间为6-9月,监测频次1次/年;鸟类监测时间为3-7月(繁殖期)/11-1月(越冬季),监测频次为繁殖期2次/年,越冬季1次/年;蝶类监测时间为4-7月,监测频次为至少1次/年(6-7月)。

2.工作要求

生态样地监测数据按照《区域生态质量评价办法(试行)》《2024年福建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相关监测数据要求,主要按照《陆地生态系统生物观测指标与规范》《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水域生态系统观测规范》和《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HJ710.1-11)、《2023年全国生态质量监测技术方案》(总站生字〔2023〕93号)等相关技术规定要求开展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

3.工作成果

技术服务单位需按照规范要求撰写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态样地监测分析报告,附上陆地植物群落、鸟类、蝶类、水生生物等野外观测记录表,提供包括区域、样地、物种三个尺度上的图片。

三、资格条件

意向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林仁福处室负责,项目团队成员应具有2名以上生态环境领域硕士或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同时具有相关生态环境监测与分析经验。

四、其他要求

请有意向的单位将经盖公章的询价文件(含报价清单)于 2024年6月13日前寄送至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8层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处或电子邮件发送至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土壤处邮箱(zystjtrc@163.com)。

联系人:刘先生,0591-********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6日    

标签: 生态样地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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