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阳科技鱼复产业基地等招标公告

瑞阳科技鱼复产业基地等招标公告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建设项目验收信息公示
渝环(两江)字〔2016〕65号
我局即日受理了建设单位竣工环保验收许可申请材料,并拟验收合格,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全本附后查询。
序号信息内容
206项目名称鱼复园区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重庆瑞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鱼复工业园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重庆市九龙坡区环境监测站
公示期2016年7月4日—2016年7月8日
一、项目概况
新建7座标准厂房、2座配套辅助用房。项目分为三期建设,一期建设2座标准厂房及相关公辅设施,包括电子车间、注塑车间(含碎料车间)、工模车间、总装车间、实验室及办公楼等;二期建设2座标准厂房用作仓库;三期建设3座标准厂房作为总装车间。三期建成后形成年产暖风机49万套、操纵总成155万套、水阀126万套及模具3万套生产能力,其中注塑车间生产能力为年产110万套。工程总投资18000万元,环保投资95万元。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排放及治理。
本项目注塑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标准)。
(二)废水排放及治理。
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
(三)噪声治理。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降噪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四)固废治理。
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含油手套和废含油棉纱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存贮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暂存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交由有危废转运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序号信息内容
207项目名称曙光?汽车零部件加工产业园
建设单位重庆曙光恒圣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鱼复工业园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重庆市渝中区环境监测站
公示期2016年7月4日—2016年7月8日
一、项目概况
建设用地面积为58006m2,总建筑面积为89534m2,新建6栋3-4层的标准厂房、4栋8层标准厂房、2栋5层/-1标准厂房及1个地下用房,同时配套建设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公用工程。该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5万元。项目建成后拟引进汽车零部件加工类工业企业,禁止引进涉及汞、铬、镉、铅和砷排放的汽车配套产业入驻。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排放及治理。
运营期生化池加密封盖,周围种植绿化,生化池和备用发电机废气通过专用管道引至屋顶排放,以减轻其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二)废水排放及治理。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近期,污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放。
(三)噪声治理。
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北侧和东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南侧和西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4a类标准。
(四)固废治理。
生活垃圾和生化池污泥交环卫部门处理;集中建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点,其建设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
序号信息内容
208项目名称恒大照母山二期项目
建设单位重庆恒大鑫泉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G标准分区G12-1/02号地块、G13-1-2/02和G12-3/02地块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公示期2016年7月4日—2016年7月8日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新建11幢11-28层高的住宅(1#~11#楼)、30幢3-7层高的住宅(12#~41#楼)、1幢3层高的幼儿园(161#楼)。G13-1-2/02地块:新建1幢7层高的商业建筑(42#楼)、19幢7层高的住宅(43#~61#楼)。G12-3/02地块:新建3幢商业建筑(158#~160#,功能包括餐饮和零售)。同时配套建设公辅设施及环保设施。
根据渝环发〔2013〕88号文件,市政污水管网已覆盖项目区域,或建成后2年内市政管网能覆盖区域,房地产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能直接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不再进行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备案、试生产审批及竣工验收监测,项目建成后经现场检查满足环评要求的,直接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施工期:
施工废水设置排水沟和集水井,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
营运期:
生活污水生化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二)废气
施工期:
废气主要为土石方开挖、场地平整及物料装卸等施工过程产生的粉尘,车辆运输产生的二次扬尘等,期间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庆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等相关规定。
营运期:
项目商业用房设置专用烟道于楼顶高空排放。
(三)噪声
施工期:
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或工艺,降低噪声源强度,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和安排施工强度,严格控制夜间施工时间。
营运期:
冷却塔、设备用房、泵房合理布局,采取吸、隔声、消声和减振等措施;临路一侧房屋门窗应采用绿化隔离带、隔声窗等降噪措施,减少环境噪声对用户人群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化,物管公司收集,每天定时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5日内以电话、信函、邮件、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可在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cqhbljfj@163.com
联系地址:重庆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52号渝兴广场B5座7楼
邮编:401121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
2016年7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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