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甲方(公章)寿阳县文物所 | 乙方(公章)山西诚智盛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刘耀玲 |
地 址 寿 阳县滨阳路广电中心三楼 | 地 址 晋 中市榆次区蕴华街97号佳地商务二层 |
电 话 0354-4666785 | 电 话 0 354-2055199 |
签订日期 2024-06-04 | 签订日期 2024-06-04 |
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单项)
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单项)
协议编号:2024-0604-103758
甲方(公章)寿阳县文物所
乙方(公章)山西诚智盛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刘耀玲
地 址 寿阳县滨阳路广电中心三楼
地 址 晋中市榆次区蕴华街97号佳地商务二层
电 话 0354-4666785
电 话 0354-2055199
签订日期 2024-06-04
签订日期 2024-06-04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愿就政府采购项
目委托采购事宜,达成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一、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一、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计划文号: ZFCG-140725-2024-6-001471
(二)(二)委托代理期限: 2024-06-04起至2024-08-04止
(三)是否分包: 总额控制 ,项目最高限价: 823849.86元
(四)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甲方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
(五)合同签署: 甲方直接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
(六)履约情况的验收: 甲方验收
(七)委托代理费支付方式: 供应商支付 ,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
〔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标准收取
(八)评审专家劳务费报酬: 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由采购人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
(九)档案保存: 由受托代理方负责保存档案,保存期限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十五年
二、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实际履行,具体如下:
二、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实际履行,具体如下: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应当履行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做好采购需求确定、政策落实、信息公开、履约验收、结果评价等工作。
1、甲方权利
(1)提出并确定采购需求、确认采购文件。
(2)监督乙方依法履行本协议。
(3)免责条款:在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危及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或遭遇不可抗力,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且不承
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项目的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
①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②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③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④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⑤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⑥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⑦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⑧采购预算、项目属性(货物或者服务)及采购方式;
如有实质性条款的,须以*标出。
甲方认为采购需求需要聘请专家协助论证的,应自行聘请专家进行论证,待需求完善后方可提交乙方编制采购文件。
(2)甲方应对乙方编制好的采购文件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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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方可根据项目需要协助乙方组织潜在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
(4)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甲方应在项目开标后或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后,依法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5)供应商对采购需求、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甲方受理并依法及时作出答复。因此产生投诉的,由甲方依法配合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投诉进行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6)甲方应在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认中标/成交结果。
(7)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甲方应当在30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甲方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
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8)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
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应当做好采购流程控制,围绕委托代理,编制采购文件、执行采购程序。
1、 乙方权利
(1)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在本协议范围内组织政府采购活动。
(2)监督甲方依法履行本协议。
(3)免责条款:在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危及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或遭遇不可抗力,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且不承
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 乙方义务
(1)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委托范围内,依法从事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甲方的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上发布政府采购信
息。
(3)采购文件发出后,乙方负责采购程序部分的澄清和更正。
(4)乙方按规定执行抽取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的程序。
(5)乙方应对政府采购活动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可能会影响采购工作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给利害关系
人。
(6)供应商对采购程序提出质疑的,由乙方受理并依法及时作出答复。因此产生投诉的,由乙方依法配合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对投诉进行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对采购程序中应当保密的内容保密,任何一方泄密,由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三、违约责任
乙方如有违背上述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
(一)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二)终止本协议的继续执行。
甲方如有违背本协议的行为,乙方有权:
(一)向其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二)终止本协议的继续执行。
四、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者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终止本协议
的继续执行。
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协议生效及其他
1、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为电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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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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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