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给排水分厂尾气破坏器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给排水分厂尾气破坏器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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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第一章 谈判公告
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给排水分厂尾气破坏器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4 年 6 月 6 日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就如
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1. 项目名称: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给排水分厂尾气破坏器;
2. 项目编号:0747-2460SCCZUG05/2024-05-13-JXXH-052;
3.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采购内容:给排水分厂尾气破坏器,具体内容见附件《采购清单》;
5.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20 日内完成交货;
7. 质量标准:符合采购文件、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要求;
8.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或其外委的催化罐制造厂家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中、
低压容器(D)及以上),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3)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以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于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之 日 在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4)供应商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 1 项尾气破坏器的业绩;
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货物信息页等)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 不足以证
明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还应同时提供技术协议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的谈判;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不允许转包、分包。
9.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 年 6 月 6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6 月 12 日下午 17 时 00 分(北京时
间)。
获取方法:
(1)登录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获取采购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
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500.00 元人民币)。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
费),不提供纸质文件。支付成功后,可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完成领购手续后,可在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
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21362559。
10. 《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13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供应商须在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纸质响应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江西蓝
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创新楼二楼招标办会议室。
供应商可选择以下 2 种方式之一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① 供应商于北京时间 2024 年 6 月 13 日 14 时 00 分(以收件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将纸
质响应文件密封后快递或送至: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艾城镇杨家岭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
创 新 楼 二 楼 213 室 , 吴 龙 华 收 , 17352622001 。 快 递 发 出 后 请 将 快 递 单 号 发 送 至
wulonghua@sinochem.com,邮件名称统一为:ZUG05-供应商名称-快递单号。
② 供应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至:江西省九江市永修
县艾城镇杨家岭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创新楼二楼招标办会议室。
注:采用第①种方式的,请注意预留充足的快递时间并自行承担因邮寄可能造成的不利后果。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
以拒收。
11. 本次谈判分如下步骤:
步骤一:受邀参加且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 14 时 00 分之前将纸质响
应文件递交至采购文件指定地点。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商务、技术文件以及首次报价进
行初审;
步骤二:根据供应商响应情况,谈判小组将以本采购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召集所有通过
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就技术需求、采购范围以及价格进行单独谈判,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
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参与谈判。在谈判期间,谈判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
并对其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报价进行调整,以期寻求一个可以使供应商和谈判小组均能够接受的报
价(即成交价格)。但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谈判并审核合格后,供应商于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另行通知)前,按谈判最终
确定的技术条件、采购范围将最终澄清及报价函提交至谈判小组。
12. 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司未
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郑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与该项目相关采购事宜均须与
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3. 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
14. 异议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15. 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杨家岭
联系人:蒋文德
电话:18970281130
电子邮件:wende.jiang@elkem.com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4 号院平安幸福中心 B 座 25 层
联系人:吴龙华/路兵
电话:17352622001/13840128865
邮箱:wulonghua@sinochem.com
zl 招标代理签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尾气破坏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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