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102K26+680~K34+322提质改造工程

X102K26+680~K34+322提质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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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02(K26+680~K34+322)提质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SG0506G240*****1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102(K26+680~K34+322)提质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以庆让发改发〔2024〕79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车购税资金及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大庆市星火牧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庆市让胡路区星火牧场

2.2项目概况:本项目全长7.642公里,公路等级标准为三级;沥青混凝土路面、平面交叉5处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内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修复。

2.4计划工期:2024年7月2日—2024年9月30日,共90日历天, 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 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 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2.6 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标段

起讫桩号

里程(km)

主要工作内容

控制价(元)

SG1

K26+680~K34+322

7.642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内全部

********.49

合计

********.49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1)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企相符,且无在岗项目;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在本企业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4年02月-2024年04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如为退休人员,年龄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及企业聘用合同(聘用时间为2024年02月01日前)等复印件。

(2)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岗项目;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在本企业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4年02月-2024年04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如为退休人员,年龄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及企业聘用合同(聘用时间为2024年02月01日前)等复印件。

注:(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道桥等专业职称。

(2)无在岗项目(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实际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的项目交(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里程不少于5公里的三级及以上类似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单个标段计,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

注:(1)类似公路工程项目指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公路工程项目;(2)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或者同时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提供复印件)。

3.1.4财务最低要求:

(1)2023年度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2)营运资金(2023年度流动资产-2023年度流动负债+银行专为本工程出具的资金证明\银行信贷\银行保函等)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1.5信誉最低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

(3)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函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尚无交通运输部或黑龙江省省级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3.2本项目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

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

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 2024 年 06 月06日 18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6月12日 00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 06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4年 06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提示对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解密等操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第一信封解密失败等情况,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重要说明: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0”代替。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七、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将公示以下内容:

7.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工期;

7.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7.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7.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7.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7.6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庆市星火牧场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星火村

联 系 人:闵先生

电 话 :0459-*******

代理机构: 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外包园A5号楼三单元五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0459-*******

监督单位: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 大庆市让胡路区

联 系 人:苏先生

电 话 :0459-*******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标签: 提质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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