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基层防灾工程项目标段一、标段二二次招标公告

雄安新区基层防灾工程项目标段一、标段二二次招标公告

雄安新区基层防灾工程项目(标段一、标段二)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新区基层防灾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雄安新区基层防灾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3】87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雄安新区基层防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3】120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雄安新区基层防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4】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新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雄安新区基层防灾工程项目(标段一、标段二)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无新建建(构)筑物,采购的物资装备拟存放于雄安新区森林草原消防支队直属机动大队、雄县森防大队和雄县雄州镇、朱各庄镇、米家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的库房内。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拟采抗洪抢险类、泵类;灭火扑救类、地震灾害类等专业装备。

2.3招标范围:各标段设备具体内容详见设备清单,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购置、运送、安装、调试、验收等。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各标段信息如下:

标段1:抗洪抢险类、泵类;

标段2:灭火扑救类、地震灾害类。

2.5交货地点:由招标人在招标结束后提供具体地点(区域地点为河北雄安新区)

2.6交货期:自接到招标人交货通知起15日(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交货时间延期,双方另行协商)。

2.7本次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634.855万元(含税),其中:

标段1:抗洪抢险类、泵类,最高投标限价:799.8000万元(含税);

标段2:灭火扑救类、地震灾害类,最高投标限价:835.0550万元(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最低要求:一标段投标人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个抗洪抢险类、泵类设备(至少包含其中的一种设备)供货业绩。 二标段投标人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个灭火扑救类、地震灾害类(至少包含其中的一种设备)供货业绩。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 。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t. 投标人被本项目招标人或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U.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V.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W.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内;

X.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Y.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e项修改为本条);

Z.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g项修改为本条);

A.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h项修改为本条)。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7)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__接受___(接受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核心产品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②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货物同一标段内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③各投标单位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以在本项目中同时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1、2标段的顺序进行评审,若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续标段中仅正常进行商务、技术、报价的得分计算及排名,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已在“雄安新区基层防灾工程项目标段三”及“雄安新区基层防灾工程项目标段四”等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本次招标项目“雄安新区基层防灾工程项目(标段一、标段二)二次”中仅正常进行商务、技术、报价的得分计算及排名,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按名次顺序递补推荐。。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6-07 09:00:00 至 2024-07-03 08:59:00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7-03 09:0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远程开标(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仪式。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开标开始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将使用开标系统和直播系统。开标前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提前进入开标系统。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并且招标代理编辑完成不见面邀请后,投标人可根据页面下方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进入直播参与开标,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应及时进入直播系统,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容西大水大街办公区

联系人: 陆思琦、武卫强

电 话: 0312-*******151*****456199*****314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系人: 孙晓亮、杨剑

电 话: 0311-********139*****551156*****217

电子邮件: *********@qq.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

10.8 电子招标项目无关注环节,下载招标文件时需先填写项目联系人和电话(仅第一次下载文件时会进行填写,请保证填写无误后再进行提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节点状态显示已发布,已下载则完成了文件获取操作,不会影响后续查看澄清答疑文件以及投标。

注:如进行了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或递交投标文件操作后需在【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该项目进行其他操作。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9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

10.10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支持docx(office2010及以上版本)和pdf两种格式导入,建议导入pdf格式。

10.11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400M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10.12 制作投标文件时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文件制作完成后请打开HBT格式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

10.13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

10.14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7.8.2014.2960,投标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招标文件,若出现技术问题请咨询电话:0312-*******

10.15异议和投诉

(1)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交易平台-开标系统”的“异议”菜单中在线提出。

(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晓亮、杨剑、

电 话:156*****217139*****551

电子信箱:*********@qq.com

通讯地址: 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4)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电话:0312-*******

10.16该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及“分散”评标。

10.17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于2024年5月11日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使用河北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申请人及时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至少在开标前一日进行新区平台登录及账号绑定相关工作。如有问题可拨0312-*******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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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PDF版-雄安新区基层防灾工程项目(标段一、标段二)二次标段二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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