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冀1081破3号恒赫霸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招募评估机构公告
2022冀1081破3号恒赫霸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招募评估机构公告
恒赫(霸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招募评估机构公告
霸州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2日作出(2022)冀1081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王会英、王会礼、毛建红、张玲、河北恒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恒赫(霸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12月28日作出(2022)冀1081破3之一号决定书,指定河北律清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快破产清算程序的进行,全面审查债务人的资产状况,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评估机构,对债务人的资产进行评估。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
恒赫(霸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拟选聘机构
选聘恒赫(霸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机构。
三、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成立于2012年8月16日,系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52******P,注册登记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胜芳镇廊大路455号,法定代表人为蒋建设,营业期限为:2012年8月16日到2043年8月15日,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
四、评估机构基本要求
对恒赫(霸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所有资产进行盘点、评估,确定资产详单和价值,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按管理人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实地查勘、盘点和核实恒赫(霸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电子设备、对外股权投资及其他动产、无形资产(如有)、其他财产性权利(如有)等,并向管理人提供盘点工作底稿。
2、出具恒赫(霸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并向管理人提供技术底稿。
3、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恒赫(霸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财产的有关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4、按照管理人或法院的要求出席恒赫(霸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如有),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5、破产清算期间资产变价处置前,如发生评估报告期限届满的或其他需要调整的,及时按照管理人要求重新出具评估报告或相关说明。
6、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五、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应在报名期限届满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密封的书面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至少应包含如下内容∶
1.参选意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合同范本;
2.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评估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派出本项目的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 (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
5.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工作流程、人员安排;
6.本机构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清算所涉不公开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确保评估符合准则规定等;
(2)保证项目负责人、评估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的人员;
(3)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开展工作;
(4)保证出具的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5)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接受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的咨询,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
(6)明确说明出具评估报告的时间(最晚期限为确定评估机构后 30 日内出具报告初稿)。
7.报价书∶包括全部费用、收取方式等内容。
本次申报只接受固定金额的报价方案(注:交通、食宿、调查等费用自理)
特别提示:评估费于恒赫(霸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处置完毕,且资金进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之后支付,前期不支付任何费用。根据法律流程,如破产费用不足以支付评估费用的,以实际法定清偿额为准,各方互不追究。评估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评估机构自理。
六、申报方式
现场申报或者邮寄申报。
1.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198-3号。
2.联系电话:152*****636,联系人白岩丽律师。
3.申报时间∶自公告之日至 2024 年6月14日17时00 分止。
七、其他事项
1.管理人评选组根据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等综合因素进行评选,择优选定中选机构。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恒赫(霸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特此公告。
恒赫(霸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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