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3号线一期自助机具点位招商项目招商公告

北京地铁3号线一期自助机具点位招商项目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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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铁 3 号线一期自助机具点位招商项目招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地铁 3 号线一期自助机具点位招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北京地铁资源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5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A 包; (002)B 包; (003)C 包; (004)D 包; (005)E 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A 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合格的响应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项目
所需经营资质。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原则上应具有类似项目经营经验。
(4)未发生国家或地铁公司大事故等级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平台网站内公共信用信息不得有严重失信
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息。
√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
√ 政府部门规定的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
(6)市场经营活动中不存在市场信用信息严重失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响应人的。
√ 与招商实施主体、其他响应人恶意串通的。
√ 向招商实施主体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 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虚假资料或或出现经营安全、服务质量问题的。
√ 未经招商实施主体许可,擅自转包、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
√ 无故无端严重诋毁公司,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 严重违反合同条款约定的。
√ 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相关规定的。
(7)企业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不在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最近三年无因自身违法违约行为而引起的重大经济纠纷、经济犯罪案件或不良信用记
录、不存在因经营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9)服从北京地铁运营安全管理。
(10)配合招商人完成数字化商业平台的技术及商务对接。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备注:本次北京地铁 3 号线一期自助机具点位招商项目 A 包、B 包、C 包、D 包、E 包响应人
最多可成交一个标包。如某一响应人同时在 2 个及以上标包得分排名均为第一,则该响应人
将被确定为成交金额最高标包的成交候选人,其他标包确定排名第二的响应人为成交候选
人,依次类推。
;
(002B 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合格的响应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项目
所需经营资质。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原则上应具有类似项目经营经验。
(4)未发生国家或地铁公司大事故等级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平台网站内公共信用信息不得有严重失信
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息。
√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
√ 政府部门规定的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
(6)市场经营活动中不存在市场信用信息严重失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响应人的。
√ 与招商实施主体、其他响应人恶意串通的。
√ 向招商实施主体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 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虚假资料或或出现经营安全、服务质量问题的。
√ 未经招商实施主体许可,擅自转包、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
√ 无故无端严重诋毁公司,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 严重违反合同条款约定的。
√ 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相关规定的。
(7)企业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不在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最近三年无因自身违法违约行为而引起的重大经济纠纷、经济犯罪案件或不良信用记
录、不存在因经营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9)服从北京地铁运营安全管理。
(10)配合招商人完成数字化商业平台的技术及商务对接。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备注:本次北京地铁 3 号线一期自助机具点位招商项目 A 包、B 包、C 包、D 包、E 包响应人
最多可成交一个标包。如某一响应人同时在 2 个及以上标包得分排名均为第一,则该响应人
将被确定为成交金额最高标包的成交候选人,其他标包确定排名第二的响应人为成交候选
人,依次类推。;
(003C 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合格的响应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项目
所需经营资质。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原则上应具有类似项目经营经验。
(4)未发生国家或地铁公司大事故等级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平台网站内公共信用信息不得有严重失信
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息。
√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
√ 政府部门规定的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
(6)市场经营活动中不存在市场信用信息严重失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响应人的。
√ 与招商实施主体、其他响应人恶意串通的。
√ 向招商实施主体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 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虚假资料或或出现经营安全、服务质量问题的。
√ 未经招商实施主体许可,擅自转包、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
√ 无故无端严重诋毁公司,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 严重违反合同条款约定的。
√ 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相关规定的。
(7)企业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不在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最近三年无因自身违法违约行为而引起的重大经济纠纷、经济犯罪案件或不良信用记
录、不存在因经营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9)服从北京地铁运营安全管理。
(10)配合招商人完成数字化商业平台的技术及商务对接。
(11)品牌商或其在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须提供唯一授权文件),同一响应人不得持
不同品牌参与本项目;品牌商及其唯一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备注:本次北京地铁 3 号线一期自助机具点位招商项目 A 包、B 包、C 包、D 包、E 包响应人
最多可成交一个标包。如某一响应人同时在 2 个及以上标包得分排名均为第一,则该响应人
将被确定为成交金额最高标包的成交候选人,其他标包确定排名第二的响应人为成交候选
人,依次类推。
;
(004D 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合格的响应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项目
所需经营资质。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原则上应具有类似项目经营经验。
(4)未发生国家或地铁公司大事故等级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平台网站内公共信用信息不得有严重失信
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息。
√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
√ 政府部门规定的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
(6)市场经营活动中不存在市场信用信息严重失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响应人的。
√ 与招商实施主体、其他响应人恶意串通的。
√ 向招商实施主体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 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虚假资料或或出现经营安全、服务质量问题的。
√ 未经招商实施主体许可,擅自转包、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
√ 无故无端严重诋毁公司,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 严重违反合同条款约定的。
√ 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相关规定的。
(7)企业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不在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最近三年无因自身违法违约行为而引起的重大经济纠纷、经济犯罪案件或不良信用记
录、不存在因经营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9)服从北京地铁运营安全管理。
(10)配合招商人完成数字化商业平台的技术及商务对接。
(11)品牌商或其在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须提供唯一授权文件),同一响应人不得持
不同品牌参与本项目;品牌商及其唯一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备注:本次北京地铁 3 号线一期自助机具点位招商项目 A 包、B 包、C 包、D 包、E 包响应人
最多可成交一个标包。如某一响应人同时在 2 个及以上标包得分排名均为第一,则该响应人
将被确定为成交金额最高标包的成交候选人,其他标包确定排名第二的响应人为成交候选
人,依次类推。;
(005E 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合格的响应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项目
所需经营资质。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原则上应具有类似项目经营经验。
(4)未发生国家或地铁公司大事故等级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平台网站内公共信用信息不得有严重失信
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息。
√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
√ 政府部门规定的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
(6)市场经营活动中不存在市场信用信息严重失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响应人的。
√ 与招商实施主体、其他响应人恶意串通的。
√ 向招商实施主体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 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虚假资料或或出现经营安全、服务质量问题的。
√ 未经招商实施主体许可,擅自转包、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
√ 无故无端严重诋毁公司,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 严重违反合同条款约定的。
√ 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相关规定的。
(7)企业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不在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最近三年无因自身违法违约行为而引起的重大经济纠纷、经济犯罪案件或不良信用记
录、不存在因经营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9)服从北京地铁运营安全管理。
(10)配合招商人完成数字化商业平台的技术及商务对接。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备注:本次北京地铁 3 号线一期自助机具点位招商项目 A 包、B 包、C 包、D 包、E 包响应人
最多可成交一个标包。如某一响应人同时在 2 个及以上标包得分排名均为第一,则该响应人
将被确定为成交金额最高标包的成交候选人,其他标包确定排名第二的响应人为成交候选
人,依次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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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13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加
盖公章的复印件至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公益西桥西轨道交通大厦 D 座四层领取招商文件(领
取招商文件请先行电话联系)。招商文件费:500 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公益西桥西轨道交通大厦 D 座四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公益西桥西轨道交通大厦 D 座四层会议室
七、其他
(1)招商内容:
A 包:食品饮料机,共计 46 台。
B 包:预制菜自动贩卖机,共计 11 台。
C 包:充电宝,共计 14 台。
D 包:充电宝,共计 14 台。
E 包:潮玩机,共计 17 台。
响应人在租赁期限内按约定向招商人支付资源租赁费,以及负责对地铁自助机具进行日常运
营维护保养、解决客户投诉及处理突发事件等。具体内容详见《服务需求》。
(2)经营期限:
采用 3+2 的模式。3 号线一期预计开通运营时间为 2024 年 9 月底,以同步开通同步经营为
目标,经营期限拟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以成交单位实际经营时间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自助机 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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