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超计划定额累进加价水费收缴工作购买服务的信息公告

昆明市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超计划定额累进加价水费收缴工作购买服务的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节约用水条例》《云南省节约用水条例》《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昆明市建立健全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等政策法规,昆明市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将选择第三方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超计划(定额)累进加价水费收缴相关工作。欢迎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服务机构参与配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服务项目名称

昆明市超计划(定额)累进加价水费收缴工作。

二、购买服务内容

1、工作范围:

昆明市主城区使用昆明通用水务自来水有限公司和昆明清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公共供水范围内,且符合昆明市非居民用水管理纳入要求的非居民用水单位,产生超计划(定额)加价水费的,第三方须按照市节水办要求,配合市节水办开展非居民用水管理责任书签订以及超计划加价水费收缴相关工作。第三方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市节水办开具非税电子缴款书、加价水费到账信息核对及录入、责任书签订信息录入及档案整理、加价水费催缴告知、电话接听及政策解答及市节水办安排的其他与非居民用水管理相关的工作。

2、工作时间:本购买服务工作时限2024年6月-2025年5月。

三、项目预算

预算经费控制在******.00元(大写:贰拾肆万元整)以内。

四、服务机构资格及相关要求

1.服务机构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服务机构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提供本项目公告以后(不含公告当日)在“信用中国”上的查询截图。

3.服务机构须拥有社会调查经验、熟悉昆明市主城区区划、道路等基本情况、有相应的人员配置且能提供本项目要求的服务能力。

4.服务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五、参与方式

1.请有意参与此项目的服务机构在公告期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昆明市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报名。

2.接到报名确认通知的,在政府采购服务比选会前递交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附带以下资料,并提交一份复印件并加盖服务机构鲜章:

2.1营业执照副本等证照文件;

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办理的,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六、项目公告时间

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3日止

七、比选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6月14日下午14:30;

地点: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244室(市节水办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昆明市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

地 址:昆明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2楼252室

联 系 人:罗吉军

联系电话:0871-****************

电子邮箱:*********@qq.com

昆明市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

2024年6月6日



*******.shtml"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shuiwu.km.gov.cn/c/2024-06-06/*******.shtml

标签: 购买服务 第三方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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