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榄人民医院雨污管道分流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小榄人民医院雨污管道分流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就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雨污管道分流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采用竞价(公开)方式实施本项目的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信息

1.预算金额(元):******.00

2.需求一览表


采购需求名称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雨污管道分流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采购单价预算(元)******.00
采购数量1采购单位
采购要求

说明: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工程及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采购内容

数量

工期

最高限价

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雨污管道分流改造工程

1项

30个日历天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人民币******

一、 项目概况:

1. 工程名称: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雨污管道分流改造工程

2. 工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菊城大道中65号

3. 工程概况: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雨污管道分流改造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管道清淤、管道改造、污水井建造、地面开挖等项目。

4.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5.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项目方案作适当修改调整增加或减少。

6. 采购人欢迎各响应供应商根据各企业实际提出缩短工期的响应文件。投标因赶工而需要增加的费用应于投标价中考虑。

7. 供应商资质要求

7.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7.2响应供应商务须具有有效的且具备市政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7.3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7.4响应供应商应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7.5响应供应商须已完成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档案登记备案,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上的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为B级或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根据2020年5月20日印发的《关于自觉维护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信息的通知》的要求,各投标单位应自觉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的登记资料,如因不及时更新资料导致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的诚信等级显示“暂无数据”的,视为投标单位不满足诚信要求。)(提供截图并盖公章)

7.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须无围标、串标行为。

8. 若供应商对本次项目需要现场踏勘时,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组织统一集中踏勘。

二、 项目内容:

1. 具体内容以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及相关的资料为准。

2. 具体施工将以采购人提供的最终施工图纸和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 投标报价要求

1. 预算总价******元(含税)作为本项目的报价上限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税前)为:6810元,报价超过报价上限价的或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税前)小于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税前)的,视为无效报价。

2. 供应商单价报价中漏项、少报在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成交供应商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细部构造处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综合考虑。

四、 拟投入主要人员配置要求

序号

人员名称

人数

专业及级别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1人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或以上

提供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身份证及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2

安全生产管理人

1人

具备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提供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及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3

清淤人员

1人

有限空间作业证

提供清淤人员有限空间作业证、身份证及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备注:此项清淤人员若响应供应商是聘请第三方公司进行清淤,须提供响应供应商与第三方公司的聘请合同,并提供清淤人员在该第三方公司的有限空间作业证、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4

施工人员

1人

市政施工员证件

提供施工员(市政)职业证件、身份证及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注:

1、项目管理机构拟投入主要人员必须是供应商的员工(除清淤人员)。

2、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清淤人员、施工人员必须满足以上要求。其中一项不满足的,则评审不合格,以上表格中要求提交的资料必须齐全、合法、真实、有效,否则作废标处理。

3、拟投入主要人员的社保证明应为由供应商为其购买的近三个月内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 项目总体要求:

1. 成交供应商应做好对本工程周边建、构筑物等的保护工作,尤其要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做好对沿线埋设管线的保护,因措施不当,防护不力而引发的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此措施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2. 本工程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作为供应商投标报价的文件,各供应商应根据清单的实体工程量、施工图纸及现场情况等进行报价,一旦确定了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除另有规定外,采购人将执行成交价结算。

3. 投标报价范围内的工程造价除设计变更或采购文件中允许的调整范围以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中府办〔2018〕12号文件允许的建筑主材调差外,其余不因市场价格变化而调整。在计费时,各供应商应将施工风险系数等费用考虑入工程投标总报价中。

4. 供应商在投标时参考的主材品牌除满足设计、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外,品质还需不低于参考的主材品牌(如有)。在工程实施阶段,成交供应商采购的主材产品,需经采购人审批同意方可采购。

5. 供应商应核对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范围等全部内容,认为存在描述不符、错漏、误差等情况,要及时按相关程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一旦成交,视为供应商认可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范围等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已包含本工程全部内容。实际实施工程量与采购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时,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差异部分工程量不增加,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时提供的图纸进行施工。

6. 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及监管单位对本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7. 施工工期、条件及要求

7.1工期:30个日历天内完工。

(1)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2)完工日期以采购人签认的竣工时间为准。

(3)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经采购人确认,工期予以顺延:

(a)不可抗因素

(b)由于设计变更,致使工程量重大增加者(超过总量的10%)

(c)工程款不能按时或逾期支付。

7.2成交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88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保和城管、计划生育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若违反以上规定,由此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成交人负责。

8. 报价要求

8.1项目清单应按现行规范进行编制,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成交且签订合同,即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8.2项目清单应与报价须知、工程规范和图纸一起使用。

8.3响应文件中应注明响应供应商所选用的材料设备的产地、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等级、单价等。如非采购人原因确需更换,由采购人确定,且价格不予调整。

9. 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遵守《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更新使用〈建设工程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承诺书〉的通知》(中建通〔2019〕25号)的要求,保证工程进度价款须包含该阶段100%工人工资,工程完工后的进度价款须包含100%的工人工资。

10. 供应商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的要求办理预缴税款事项。

六、 其他要求

1. 供应商的报价均已包含了完成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必要的工序和工作内容以及达到合格工程质量要求的一切工程费用和措施性费用(措施项目清单内单列的除外),即包含工程量清单中没有体现的但施工中必须发生的一切工作内容所需费用。供应商因承包本项目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总价中。

2. 供应商投标报价时应考虑并承担一定的风险,如物价、气候、水文地质等情况变化及其他意外困难等。供应商认为必要采取的任何施工、技术施工、辅助工程、临时工程等费用须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3. 保险与责任:本项目施工期内的保险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在合同期内,由于成交供应商管理不善引起所有的安全责任及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成交供应商在履约期间未经采购人允许,擅自停止对本项目施工,采购人有权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经济索赔。

4.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工人工资保证金的办理,如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定可以免除本工程存储工资保证金需向采购人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5. ★在施工过程中,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未按照采购人通知的区域及期限进行施工,或超过施工进度计划相应阶段施工节点期限的,每延期1天,采购人计扣成交供应商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天,累计扣罚总额不超过合同价的5%。因成交供应商原因,严重影响项目总体进度的或累计扣罚总额超过合同价5%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七、 验收要求

1. 本工程严格按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和验收。

2. 必须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项目竣工验收须达合格工程质量标准。

3. 验收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及相关人员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

4. 相关验收资料由成交供应商编写并交由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必须将项目相关资料整理完善后才可组织采购人及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八、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1. 进入施工现场应严格遵守现场管理制度。

2. 及时对现场进行清理,做好现场垃圾的处理工作。实行安全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

3. 施工现场随时做到材料堆放整齐,严格按材料品种的不同规格与型号分类放好并设立标志。

4. 建立健全安全监督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现场全体施工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既关心自己也关心他人的生命安全。

5. 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立安全警告牌,杜绝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6. 施工现场要合理布置电器、电缆线的搭设,并经常检查,以防漏电伤人。电动工具的使用须有专人负责,做完离场前需切断电源。

7. 施工现场需分片区围蔽施工,并且尽量避免在节假日等人流高峰期进出运输物料。

8. 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爆破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或被有关部门处罚,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九、 质量要求和质量保修期

1. 质保期:工程保修期 24 个月,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成交人须进行质量“三包”。工程质量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成交供应商在向采购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向采购人出具质量保修书,如属施工质量引起的问题,由成交供应商全部负责并无偿保修。质量保修金的预留及支付按国家、省及本市现行规定执行。

2. 成交人必须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出可行的施工方案,包括如何组织现场施工,管理技术人员如何配备,如何采取措施施工安全,施工方法,施工工期安排等体现施工单位施工管理水平的内容。

十、 竣工验收

1. 成交供应商按相关专业部门的要求,编制竣工技术文件,并在向采购人提供竣工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采购人认可后28天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 成交供应商必须按合同约定时间配合办理竣工验收、结算手续及移交,若超出期限则扣减工程结算总造价的 0.5%,最高扣减不超过5万元。

十一、 付款方式

1. 本项目不设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价款的80%。最终结算金额经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审核完成并出具报告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于质保期(工程保修期 24 个月)满后30天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十二、 采购人配合条件

如有需要,供应商在谈判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条件,采购人视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提供。

十三、 工程量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单位

工程量

备注

1

拆除路面

1.材质:混凝土路面

2.厚度:18cm

3.其他:符合图纸设计及其他相关要求

775.39


2

挖沟槽土方

1.土壤类别:三类土

2.挖土深度:2m 内

3.其他:符合图纸设计及其他相关要求

m3

505.9565


3

回填方

1.密实度要求:≥90%

2.填方材料品种:中粗砂

3.其他:符合图纸设计及其他相关要求

m3

67.806


4

回填方

1.密实度要求:≥90%

2.填方材料品种:石粉

3.其他:符合图纸设计及其他相关要求

m3

406.6415


5

余方弃置

1.废弃料品种:破碎混凝土

2.运距:5km

3.其他:符合图纸设计及其他相关要求

m3

139.5702


6

余方弃置

1.废弃料品种:土方

2.运距:5km

3.其他:符合图纸设计及其他相关要求

m3

497.762


7

塑料管

1.材料:UPVC双壁波纹管,DN400 8KN/m

2.其他:符合图纸设计及其他相关要求

m

45


8

塑料管

1.材料:UPVC双壁波纹管,DN300 8KN/m

2.其他:符合图纸设计及其他相关要求

m

250


9

污水井

1.垫层、基础材质及厚度:混凝土C15

2.砌筑材料品种、规格、强度等级:MU10

3.勾缝、抹面要求:水泥砂浆1:2

4.砂浆强度等级、配合比:M7.5

5.井盖、井圈材质及规格:铸铁井盖

6.其他:符合图纸设计及其他相关要求

7


10

水泥混凝土

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2.厚度:18CM

3.其他:符合图纸设计及其他相关要求

775.39


11

植筋

1.材料种类:钢筋

2.材料规格:φ28

3.植入深度:35cm

4.植筋胶品种:强力植筋胶

5.其他:符合图纸设计及其他相关要求

590


12

过路钢板

1.材料种类:Q235钢板 2400×1200*5

2.其他:符合图纸设计及其他相关要求

5


13

污水管清淤

1.挖掘深度:积泥全封堵

2.弃淤泥、流砂距离:5km

3.其他:符合图纸设计及其他相关要求

m

387


14

施工围栏


m

596


15

安全文明施工


1


16

小计





17

税费


1


18

合计





十四、 图纸(详见附件)

十五、注意事项

响应文件在报价截止后两日内将盖章纸质版寄到中山市小榄镇菊城大道中段65号(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招采办,联系方式详见项目联系人)。

二、报名及响应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06-06 09:00:00至2024-06-12 15:00:00到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tenders.cn)电子化采购系统参与采购项目。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供应商应登入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tenders.cn),点击网站右上方“注册”进入系统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并开通电子化采购系统后,即可进入系统选择报名项目,在报名时间内确认参与并提交响应内容,即报名成功。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1.供应商应根据公告的要求,在满足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报价时间内进入交易系统对项目做出报价,并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2.供应商提交报价应满足采购需求。若实际与承诺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该供应商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3.报价次数:1次

注: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设置的报价次数基础上再次发起报价,收到报价通知的供应商按采购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报价,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报价,系统将以前一次报价响应内容为最终报价响应内容。

4.报价时间:2024-06-12 15:00:00~2024-06-13 15:00:00

5.是否下浮率报价:否

6.是否要提交报价(清单)文件:是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760-********-1626

五、平台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工

联系电话:**********转1


2024年06月06日

标签: 雨污管道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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