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2440CITC25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企业自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吉发改审批【2020】80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提供长春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的ISCS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以下简称“BAS”)、门禁系统(以下简称“ACS”)系统设计及设备、材料(含备品备件)的软、硬件开发与制造、采购、供货、设备安装督导,系统及设备的单体调试、系统测试、设备联调、全线系统联合调试、各项验收(包括预验收、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最终验收等)、各类培训及其他服务等工作;确保系统通过验收及按要求时间开通,在质量保证期内做好维修等服务。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主要设备数量详见《用户需求书》。
2.2 交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最新的有关规范和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要求。
2.6招标控制价:7162.3843万元;其中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招标控制价:113.239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产品和服务的集成商。
3.2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并且具有PMP证书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城市轨道交通ISCS系统工程业绩,且具有丰富项目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6日8时30分至2024年6月13日16时3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3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5.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汇
联系人:殷红
联系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轻铁大厦
联系人:张晖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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