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舟山市分公司本级零星维修工程服务入围项目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舟山市分公司本级零星维修工程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舟山市分公司本级零星维修工程服务入围项目,项目编号:ZSPOST-GC-*******,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舟山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为了规范舟山邮政公司本级所辖的办公楼、金融网点、揽投部、支局、周转房等辖内10万元以下整修改造工程和房产的日常维修维护工作,根据舟山市分公司综合办提交的采购需求(舟邮分采〔2023〕57号),经舟山市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4〕3-2号],拟启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舟山市分公司10万元以下零星维修工程服务入围项目采购;
1.2、资金企业自筹;
1.3、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1)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中标2个供应商,对所有普服、寄递、综合网点、站点、局房、各级邮政办公和生产用房(含租赁、出租)的内外部、屋面的装修维修,改造等日常零星维修工程。预估总采购额95万元/年(含税)。具体如下:
标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服务期(年) | 计量单位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 (万元) | *报价要求(折扣系数(非下浮)) | 价格分权重 |
1 | 舟山市分公司本级零星维修工程服务入围项目 | 舟山市本级区域内单项费用在10万元以下的所辖内的普服、寄递、综合网点、站点、局房、各邮政办公和生产用房(含租赁、出租)的内外部、屋面的装修维修、改造等零星维修工程。保修期至少二年。 | 1 | 项 | 95 | ≤100% | 60% |
注:具体采购数量以订单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2)报价:本项目采用固定折扣率的报价方式,投标人根据自身的综合实力在现行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编制的预算造价的基础上报固定折扣系数(非下浮)的方式进行报价(例:若总价下浮10%,则报价应为90%)。
结算价=经审计后的工程造价*中标折扣系数(%)。
报价应是采购范围内10万元以下零星工程部分工作的价格表现,应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计入工程报价的各种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进退场费、管理费、利润、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暂列金、税金,包括施工用水电费、赶工费、安全及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措施费、场外租地及交通费、材料运输装卸保管费、场地清理费、保险费、检测检验费、调试费。
(3)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按照现行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编制的预算造价的基础上报投标折扣系数,投标折扣系数不得高于100%,否则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4)承包方式:承包人实行包工、包料(甲供除外)、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并不得转包。
(5)服务期限: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服务期内若结算金额达到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则自动视为合同终止。服务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结算金额提前达到预估采购金额),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后,合同可再续签一年(续签工作由本单位采购权限内根据采购流程规定进行)。
(6)项目地址:舟山市分公司大楼及所属普服、寄递、综合网点、站点、局房、各邮政办公和生产用房(含租赁、出租)等。
(7)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舟山市分公司。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2资格条件
2.2.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或个体工商户。
2.2.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2.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2.4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2.2.5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线下获取方式及截止时间: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 6 月 6日-2024年6 月 11日,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舟山市定海区解放东路218号2号楼办公楼217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如下:1)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复印件,向采购单位获取采购文件电子版;2)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注:招标人现仅对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审阶段审核。
4.2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采用线下招标投标方式)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6月26日9:00:00(北京时间),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5.2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解放东路218号舟山市邮政分公司2号楼215室,投标人须至递交地点或以招标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3 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要求盖章、签字;
定义:
纸质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投标文件以及U盘介质的word可编辑版、PDF投标文件。本项目如遇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
5.4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5.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5.4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开标
6.1 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开标,并通过纸质版投标文件唱价。
6.2 开标时间:2024年6月26日9:00:00(北京时间)。
6.3 开标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解放东路218号舟山市邮政分公司2号楼215室。
6.4 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开标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未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监督部门
7.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
7.2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7.3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准备、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及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或成本。
7.4为了提高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领取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招标的单位,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采购公告第8条的联系方式,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告知招标人。
7.5监督部门: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舟山市分公司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58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舟山市分公司 | |
地 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解放东路218号 | |
联 系 人:王老师 | |
电 话:0580-*******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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