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周口监狱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周口监狱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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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周口监狱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LZB-公开招标-2024-05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省周口监狱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 312 万元,招标人为河南省周口监狱。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3120000.00 元,采购一家合格的投标人,为河南省周口监狱职工食
堂配送粮油类、肉类、家禽类、水产类、调味类等食材。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南省周口监狱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河南省周口监狱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
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
料或税务机关网页查询截图,或提供近 12 个月以来由企业自行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
发票)。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会
计事务所审计完整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
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3.7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为生产厂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8 投标人保证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其中肉类产品须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报
告(提供承诺书,并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有保质期的物资自配送到采购人之
日起生产日期至质保期满不得少于 2/3 时间,因食品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件,由投
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9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
采购活动。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提供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
息截图,非企业性质的投标人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
拟并加盖公章);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12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0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14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4.1 本次招标实行领取电子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6 月 7 日至 2024 年 6 月 14 日,每天 8:30 至 12:00,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包
括:手机、邮箱)等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 3021153489@qq.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 31 号新华书店广场 B 座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
台四楼第 2 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 31 号新华书店广场 B 座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
台四楼第 2 开标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河南正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周口监狱的委托,就河南省周口监狱职工食堂食材采购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LZB-公开招标-2024-051
2、项目名称:河南省周口监狱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120000.00 元
本项目实行费率报价:费率最高限价为 95%(采购人采购前会向中标人提供具体的采购清
单,并以当地就近一家大型便利店或商超(精品店除外)当日零售价作为参考基准价)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1 1 河南省周口监狱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312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采购一家合格的投标人,为河南省周口监狱职工食堂配送粮油类、肉类、家
禽类、水产类、调味类等食材。
5.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 交货期:隔天送达(特殊情况下及时送达);
5.4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 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要求,且符合采购人要求;
5.7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
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
料或税务机关网页查询截图,或提供近 12 个月以来由企业自行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
发票)。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会
计事务所审计完整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
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3.7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为生产厂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8 投标人保证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其中肉类产品须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报
告(提供承诺书,并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有保质期的物资自配送到采购人之
日起生产日期至质保期满不得少于 2/3 时间,因食品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件,由投
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9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
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
购活动。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提供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
息截图,非企业性质的投标人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
拟并加盖公章);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12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实行领取电子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6 月 7 日至 2024
年 6 月 14 日,每天 8:30 至 12:00,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营业
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包括:手机、邮箱)
等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 3021153489@qq.com。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交纳。
付款方式:电汇(报名成功后,标书费转账至公司账户,请将转账截图发送至邮箱
3021153489@qq.com,否则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工作)。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郑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庙李支行
户名:河南正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号:00715011500000075
行号:402491007157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7 日 9:30
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
布。
7.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周口监狱
地址:周口市西华县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5093463266
2.代理机构:河南正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西城科技大厦 B 座 13 层
联 系 人:何女士
电 话:1301552924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周口监狱
地 址:周口市西华县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0934632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高新区金梭路 41 西城科技大厦 B 座 13 层
联 系 人: 何女士
电 话: 13015529246
电子邮件: 302115348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食材采购 职工食堂 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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