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义齿加工类供应商招标公告

口腔义齿加工类供应商招标公告

因口腔科工作开展需要,我中心拟采购线上口腔义齿加工类项目供应商1家,现就该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若偏离则视为无效投标。

一、项目综合情况

1.项目名称:拟采购口腔义齿加工类项目供应商1家

2.采购项目编号:LTCG*********

3.采购人:成都市成华区龙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采购项目基本情况:本着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比选采购口腔义齿加工类项目供应商1家。

★二、项目需求:

1、服务期限及地点: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于每年末进行服务评价,评分须不低于80分,服务地点为成都市成华区龙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付款方法和条件:本项目根据实际使用产品数量据实结算。

3、验收:验收标准以比选文件或比选申请文件和相关行业标准为准。

4、配送时限:按我中心要求的时间配送(收到我中心采购计划后,要求5个工作日到货),满足应急配送要求(收到应急配送计划,要求24小时到货),如涉及到部分产品对于配送时限不能满足以上要求的,供应商须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按照新的配送时限完成配送。

5、中选人在接到采购人的供货计划后,及时送货到采购人库房,确保采购人的医疗工作顺利进行。对有特殊储运要求的产品严格按照要求存储和运输。冷链运输物资要求提供运输全程温度记录。

6、中选人在执行过程中以采购人的实际需要安排供货,保证产品的质量,并提供产品伴随的技术服务,便于医疗物资的正确使用。

7、有国家和地方政策性价格调整的产品,应按照政策规定执行采购价格。产品价格应按照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挂网价最低价执行。如果由于政府相关政策要求和调整,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8、由中选人提供的产品质量或供货不及时所致的医疗纠纷,由中选人负责支付全部解决纠纷的费用(包括比选人向中选人追究经济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

★三、产品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目录清单及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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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比选方式

本次比选针对全社会公开,在规定时间内若无供应商参选则流标,若只有1家报名的,我单位采购小组组织对该公司进行磋商,按照最终磋商意见确定采购结果。若有2家及以上供应商参选,我单位采取综合评分法评选出结果。

五、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采取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明细表如下: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依据(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

价格分

30分

第一名得30分,第二名得25分,第三名得20分,第四名得15分

2

实施总体方案

15分

项目实施总体方案: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以及供应商自身对该项目的理解,供应商提供项目服务总体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总体方案进行综合评估,第一 名得15分,第二名得10分,第三名得5分,第四名1分,其他名次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

3

配送计划方案

15分

为保证产品配送过程中的质量、满足本项目配送时间要求、

足量供应、应急配送方案同时保证合法、正规的采购渠道。

供应商配送方案的科学性、完整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比。不完善扣分1.5分/项。

4

产品质量保障措施

15分

供应商须保障库存产品的有效期,所提供的产品有效期不得少于整个产品有效期的2/3,产品临期3个月,中选人根据比选人要求更换有效期内同型号产品。因质量问题导致相关医疗纠纷或经济赔偿,由配送供应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比选申请人制定针对本项目产品质量的保障措施,根据措施的有效性、完善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比,

第一名得15分,第二名得10分,第三名得5分,第四名1分,

其他名次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

5

应急处理方案

15分

比选申请人制定针对本项目应急处理方案,根据方案的有效性

完善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比,第一名得15分, 第二名得10分,

第三名得5分,第四名1分,其他名次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

6

供应商经验

10分

自2020年至今,每有一个类似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

需提供合同佐证材料。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可加工定制固定义齿、活动义齿、种植体上部结构、精密附着体、定制式矫治装置以及隐形矫正等等,可提供数字化服务,有微瓷工作室,可以提供美学精品服务,能提供新技术、新业务培训。

(二)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三)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七、参选公司需提供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5.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采购项目所涉产品最高为I类医疗器械时: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生产企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的I类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参与投标的,其营业范围应包含医疗器械。

②本项目采购项目所涉产品最高为II类医疗器械时: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生产企业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或生产企业异地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③本项目采购项目所涉产品最高为III类医疗器械时: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生产企业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或生产企业异地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④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范畴,需提供药监局证明文件。

7、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包含综合评分表要求的相关内容)。

八、其他补充事项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税费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且不得侵犯第三人权利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比选公告,明确各项要求。如供应商编制的比选响应材料不能响应和满足要求的,其比选申请书将被比选人拒绝或视为无效。

注:参选公司应承诺交来所有资质,皆为原件复印件、且真实有效,如有造假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选公司承担,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资料应密封,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所有资料按照现场递交为准。

九、比选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13日14:0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十、比选文件接收地点

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寺火神庙路19号,成都市成华区龙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8行政办公室。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点30分—12点00分,14点00分—17点00分。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028-********



标签: 口腔义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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