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体育馆和综合馆项目工程保险费招标公告
高碑店市体育馆和综合馆项目工程保险费招标公告
【高碑店市体育馆和综合馆项目工程保险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碑店市体育馆和综合馆项目工程保险费已由 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高发改复字【2020】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和陕建保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隆和陕建保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高碑店市体育馆和综合馆项目工程保险费; 招标编号:HBZJ-BD2024Y045; 建设地点:高碑店市东北部,中华大街以西、光华路以东、和平路以北、和谐路以南; 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其中综合馆*****㎡,体育馆*****㎡)其中地上面积: *****㎡(其中综合馆*****㎡,体育馆*****㎡) ,地下面积:*****㎡(其中综合馆*****㎡,体育馆 *****㎡);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全部完成;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异议受理主体:隆和陕建保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高飞;联系方式:180*****55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07 09:00至2024-06-1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28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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