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建德市天然气规模化改革项目清产核资审计含财务尽调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建德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建德市天然气规模化改革项目清产核资审计含财务尽调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浙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建德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建德市天然气规模化改革项目清产核资审计(含财务尽调)服务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1 | 专项审计服务 | 1 | 项 | 6% | 2024-08-31 | 建德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建德规模化项目清产核资审计(含财务尽调)服务,包括对建德杭燃进行基于股权收购目的的财务尽职调查并出具报告,对建德浙能进行基于资产收购目的的清产核资审计并出具报告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目前我公司正处于上市关键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作为公司IPO申报会计师事务所,清晰了解IPO申报审核中的各项要求,能有效避免与合并范围内其他主体的审计处理冲突或不一致而导致的相关审核问题。同时依据证券交易所相关审核规定,IPO申报过程中发生重要资产重组事项,其相关审计内容属于监管重点审核关注事项。鉴于上述原因,为确保IPO申报过程中合并范围内主体使用一致的会计政策及制度,避免因报表中财务处理的不一致,导致对公司IPO申报产生不利影响,拟委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承担该项服务。 根据集团《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ZD/ZN ******-2023)第四十条规定“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批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2)为了保证采购项目与原采购项目技术功能需求一致或配套等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本项目满足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31楼
八、公示有效期: 2024-06-06 至2024-06-11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陈工 | 电话: 198*****788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
标签: 天然气规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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