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合肥市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项目的采购公告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合肥市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项目的采购公告
根据《安徽省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为做好合肥市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工作,助力全省推进建设天地协同、多级联动的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体系,经研究决定将2024年合肥市农业面源污染试点监测评估项目委托给第三方技术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合肥市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项目。
(二)采购内容:1.地面综合监测。按照《安徽省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实施方案(2023-2025年)》要求和技术规范,对监测区相关点位进行监测;2.指标调查。指标调查包括分县指标调查、地块指标调查和水产养殖调查(结合实际选择性开展);3.监测评估。基于地面综合监测、卫星遥感监测和指标调查等数据,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量评估,并完成监测评估报告。4.提供试点现代化监测体系建设方案、试点监测点位优化调整方案等。5.等其他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三)预算金额:20万元,最高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本项目报总价,即供应商报价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如在项目服务期内,国家或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关于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有新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技术服务且不收取额外费用)
(四)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一年。如项目需求存续且中标人履约良好、年度预算能保证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无异议后可以续签下年度合同,续签合同单价不变,一年一签,续签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六)验收要求:符合国省市相关文件、技术规定等要求,通过合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验收。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工作计划获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支付合同款的50%;合同期满且所有监测评估工作及报送成果经采购人认可后,支付合同款的50%。
(八)采购人:合肥市生态环境局
(九)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十)项目地点:合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自开标之日上溯两年期间,供应商不得存在因环境监测数据质量问题或篡改伪造数据、弄虚作假被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公开通报或行政处罚情形。
三、投标文件要求
供应商投标文件要加盖公章,并附企业相关证件复印件(盖章);报价函须密封(封口加盖本单位公章),未按本要求密封和投递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四、公告期限
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3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6月13日14点40分。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生态环境局二楼203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化处(经开区繁华大道304号)。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辰辰(联系电话:********)。
七、成交原则
采取综合评审,以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为依据,对照评分办法进行打分,综合评分最高的供应商(业绩突出、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6日
标签: 农业面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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