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凌桥村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平移归并点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垃圾房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井凌桥村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平移归并点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垃圾房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井凌桥村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平移归并点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垃圾房建设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昕征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井凌桥村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平移归并点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垃圾房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市企业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须经入沪备案);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该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3)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执行财库〔2020〕46号文相关规定适宜由中小企业承建,本项目仅接受中小微型企业采购;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井凌桥村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平移归并点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垃圾房建设工程
2、项目编号:XZC-ZB-*****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本项目拟对井凌桥村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平移归并点开展配套垃圾分类箱房的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建设两座垃圾分类箱房,建筑面积约50.7㎡/座,具体项目内容、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建设地点:井凌桥村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平移归并点。
5、工 期:60日历天。
6、最高限价:86.1782万元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按照招投标办法及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其中本市企业授权代表提供在该单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外省市入沪企业须由在沪管理人员或在沪执业注册人员作为授权代表并提供上海市建设市场信息服务平台生成的人员信息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加盖单位公章);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可选项);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通过“信息打印”生成的查询报告打印件并加盖公章(至少包括: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等,未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供应商请自行提供股东及出资信息证明)等(均加盖公章)(可选项);
7、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并盖公章。
合格的供应商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完成报名手续,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时间:2024年06月07日至2024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618弄78号4楼,文件费600元/本;
注:1)以上必须的内容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在招标代理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2)各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7日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4年06月17日 13:30:00(如有变化,将提前通知)。
五、磋商地点及需携带的资料
1、磋商地点: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618弄78号4楼
2、磋商注意事项:
(1)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及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出席需携带: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其中本市企业授权代表提供在该单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外省市入沪企业须由在沪管理人员或在沪执业注册人员作为授权代表并提供上海市建设市场信息服务平台生成的人员信息截图)。
注:以上证明文件也可放在响应文件中。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发布媒体:“上海松江.叶榭镇”(http://www.songjiang.gov.cn/shsj_yexie)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其他网站转载、复制、其他途径发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任何信息,本公司都不予认可。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上海松江区叶榭镇井凌桥经济合作社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井凌桥村张塘公路181号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021-********
招标代理:上海昕征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618弄78号4楼
邮 编:******
联系人:朱政健
电 话:199*****263
标签: 农民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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