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违法建设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违法建设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违法建设拆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6-18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210*********-XM001

项目名称:2024年违法建设拆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7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2024年违法建设拆除工程

479.******

1

2024年大栅栏地区院内、街巷内、小区里的违建、违法户外广告等拆除,拆除完成后进行恢复性施工:修复地面、墙面、防水、门窗等,室内外清理杂物、垃圾清理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184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单位;

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供应商须提供 2022 年或 2023 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应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最近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

6.其他要求:

1)项目经理其它要求,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未在其他在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7.供应商信誉要求

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需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代理机构到国家规定网站查询);

2)其他信誉要求:

(1)供应商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未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

8.本次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6-07至2024-06-14,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6-18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怀柔区富乐大街2号4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06-18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怀柔区富乐大街2号408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 项 目 需 要 落 实 的 政 府 采 购 政 策

(1)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

(5)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 号)。

2.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 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 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

2.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

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

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

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

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

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 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3.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应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加盖公章);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应手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每家供应商仅限一名代表参加磋商。

4. 本项目磋商相关事宜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5.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大栅栏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煤市街81号        

联系方式:吴月园,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益宏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怀柔区富乐大街2号411室            

联系方式:张艳梅,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艳梅

电 话:  010-********

标签: 违法建设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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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益宏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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