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壹号东苑小区10kV受电工程低压电缆及电缆附件增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紫金壹号东苑小区10kV受电工程低压电缆及电缆附件增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紫金壹号(东苑)小区10kV受电工程(低压电缆及电缆附件)增补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江苏鑫禾置业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交货地点:射阳县境内,具体按招标人要求。
(2)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100%;
(3)质量要求:合格(即选用设备不得低于江苏省居配工程中标供货单位的标准,其技术参数必须满足《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的要求。所有供应设备材料确保一次性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并具备送电条件)。
(4)质保期要求:不低于一年,从货物通过供电验收并投运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
(5)交货期:10日历天。
注:自招标人发出分批供货《采购订单》后,中标人需在3日历天内确认,并在10日历天内供应当批货物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货物到达现场后由招标方验收,且所有货物供应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人的安装进度要求,最终实际供货数量以招标人《采购订单》及实际供货合格数量为准。
(6)项目名称:紫金壹号(东苑)小区10kV受电工程(低压电缆及电缆附件)增补采购项目
(7)招标内容: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和招标内容为紫金壹号(东苑)小区10kV受电工程(低压电缆及电缆附件)增补采购项目的各种规格型号低压电缆及电缆附件设备(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中具体供货要求)的采购、供货(含运输及保险、设备上下力资等)、备品、备件的供应、配合安装和调试、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止,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售前售后(培训、维修保养等)等伴随服务。
(8)最高投标限价:166.78万元;
(9)招标货物及其数量、标包划分和招标内容如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1kV交联电缆 | WDZ-YJY--4x120 | 米 | 120 |
2 | 1kV交联电缆 | WDZ-YJY--4x16 | 米 | 61 |
3 | 1kV交联电缆 | WDZ-YJY--4x95 | 米 | 122 |
4 | 1kV交联电缆 | ZC-YJV22-0.6/1-4*150 | 米 | 1340 |
5 | 1kV交联电缆 | ZC-YJV22-0.6/1-4*120 | 米 | 200 |
6 | 1kV交联电缆 | ZC-YJV22-0.6/1-4*95 | 米 | 635 |
7 | 1kV交联电缆 | ZC-YJV22-0.6/1-4*70 | 米 | 1234 |
8 | 1kV交联电缆 | ZC-YJV22-0.6/1-4*50 | 米 | 352 |
9 | 1kV交联电缆 | ZC-YJV22-0.6/1-4*35 | 米 | 269 |
10 | 1kV交联电缆 | ZC-YJV22-0.6/1-5*16 | 米 | 1060 |
11 | 1kV电缆附件 | 4*150,户内,热缩,铜 | 套 | 32 |
12 | 1kV电缆附件 | 4*120,户内,热缩,铜 | 套 | 8 |
13 | 1kV电缆附件 | 4*95,户内,热缩,铜 | 套 | 16 |
14 | 1kV电缆附件 | 4*70,户内,热缩,铜 | 套 | 20 |
15 | 1kV电缆附件 | 4*50,户内,热缩,铜 | 套 | 4 |
16 | 1kV电缆附件 | 4*35,户内,热缩,铜 | 套 | 8 |
17 | 1kV电缆附件 | 4*16,户内,热缩,铜 | 套 | 2 |
18 | 1kV电缆附件 | 5*16,户内,热缩,铜 | 套 | 24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2.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商的合法授权,且生产商不得同时授权两个或以上的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同一代理商不得代理两个或以上品牌设备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同一货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2.1.2 相关人员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4年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人确定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2.1.3设备品质要求
招标人对各个标包均有推荐品牌(或厂家)要求,具体如下表:
材料/设备名称 | 招标人推荐厂家或品牌 |
低压电缆及电缆附件 | 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无锡市华美电缆有限公司、江苏鑫峰电缆有限公司、江苏珠影特种电缆有限公司、无锡市远登电缆有限公司 |
注:招标人推荐品牌(或厂家)的,投标人投标时应按推荐品牌(或厂家)设备选其一进行投标报价,如投标人选用非推荐品牌(或厂家)的设备投标,其设备的知名度、档次、性能、质量应相当于或优于推荐品牌(或厂家)设备。
投标人选用非推荐品牌(或厂家)的设备投标的,需在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招标人审查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推荐的品牌(或厂家)或未经招标人确认的品牌(或厂家)货物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在评审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作无效标书处理。
【注:衡量“相当于或优于”是以所投设备的品牌知名度、企业生产规模、市场占有率、销售服务体系等方面为标准,投标人在提出问题截止日前必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复印件(如商标证明、实际注册资金、近两年生产量及销售数量、重点工程项目业绩情况(以提供的供货合同为依据)、售后服务站点证明、用户评价等相关材料)供招标人确定】。
2.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结付方式及期限:
1.货物全部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
2. 配合现场施工单位安装、调试完毕,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送电后六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送电投运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结清,以上付款均不计息。
注:供方在需方支付合同款项时,应按各付款节点向需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不合格的,需方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供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以上付款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方式支付。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3万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6、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7、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7.1公告发布:
7.1.1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射阳县政府网上发布。
7.1.2发布时间: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14日
7.2招标文件发售
7.2.1本项目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传真报名等其它方式。
7.2.2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内,将①《投标报名确认函》见下方附件;②营业执照;③ 招标文件制作费支付证明(以上均可使用扫描或截图)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公司电子邮箱(电子邮箱*********@qq.com)。
7.2.3文件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除项目终止招标外。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交纳方式:支付宝(*********@qq.com),请备注报名单位简称和项目名称简称。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各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地点,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指定的邮箱(*********@qq.com)。加密的相应文件制作方法详见招标文件。开标时间和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鑫禾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射阳县县城紫金壹号西苑1#商业楼二层
联系人:刘坤
联系电话:151*****66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恒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解放东路46号六楼(吾悦广场西侧)
联 系 人:李凯华
电 话:136*****386
附件1:《投标报名确认函》
投标报名确认函
江苏华恒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射阳县政府网浏览到 (项目名称) 的招标信息,经公司研究决定于 年 月 日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报名。联系方式如下:
投标人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 | |||
报名人 | 姓名 | 身份证号 | ||
办公电话 | 手 机 | |||
联系邮箱 | 联系地址 | |||
投标人承诺 | 1、我单位完全符合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资质要求及具备响应本次招标的基本能力; 2、我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后,严格按招标文件的约定编制投标文件并准时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如我单位不参加本次投标,将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盖章,可通过电邮方式)告知贵司。 3、我单位对公开招标事项有疑问的,将仅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贵司提出询问,我单位(电子邮箱: )与贵司的电子邮件(*********@qq.com)来往做为我单位询问及贵司答复的唯一有效依据,并认可贵司不承担电话问答的有效性。 4、我单位在投标前,将及时与贵司的邮箱联系,并会完全知道本次招标的所有信息(补充公告等)。 如我单位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履行以上承诺,贵司可全额没收我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作为预定的损害赔偿而非罚款) | |||
投标主要品牌 | ||||
备注 |
特别说明:本表是本次招标与投标人联系(通知等)的重要途径,请务必准确填写。如投标人未能提供准确信息,因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盖章):
日期:2024年 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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