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峰乡锦峰村林地松木采伐清理项目重新招标

书峰乡锦峰村林地松木采伐清理项目重新招标

书峰乡锦峰村林地松木采伐清理项目(重新招标)

华雾仙招(2024)第013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书峰乡锦峰村林地松木采伐清理项目(重新招标)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仙游县书峰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仙游县书峰乡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华雾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邀请 招标,邀请1、莆田市深度绿化有限公司、2、莆田市青竹绿化有限公司、3、莆田市佳泽园林有限责任公司 三家公司进行投标。

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1) 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作业设计;

2) 建设地点:仙游县书峰乡锦峰村;

3) 工程规模:面积为锦峰村482亩,补助标准为300元/亩(以县林业局实际验收面积为准);

4) 要求工期:7日历天;

5)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符合县林业局林地松木采伐迹地清理技术要求;

3、投标人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

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或个体经营者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造林绿化或园林造林等相关营造林范围)

2) 应具备2018-2022年经我县林业局验收合格人工造林面积300亩及以上或幼林抚育、森林抚育验收合格面积500亩及以上的营造林业绩。业绩证明以县林业局营林指导站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3) 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不得参加招投标;

4)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6) 投标人须是接收到招标人开具邀请函的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非电子招投标。报名时需须随带邀请函原件、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材料复印件(所提交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于2024年 5 月7 日至2024年5月14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直接到福建华雾建设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等材料。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仟元整;具体缴交办法见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10时30分在仙游县书峰乡人民政府会议室进行。

8.本工程投标人于开标前不得向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 仙游县书峰乡人民政府 网站发布招标公告。

10. 公告其他说明: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仙游县书峰乡人民政府(盖章)

 联系人:官先生 联系电话:182*****207 

招标代理人:福建华雾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小郑 联系电话:0594-*******

  2024年5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林地松木采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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