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消防器材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我院需要新增及更换一批消防灭火器材,现将采购公告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递交采购文件。

一、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消防器材经营、维保。

二、参数要求及预估量

新增灭火器(预估数量)

序号

品名

型号

单位

一年预估数量

1

干粉灭火器

5kg

100

2

二氧化碳灭火器

3kg

2

3

灭火器箱

5kg*2

20

换药灭火器(预估数量)

序号

品名

型号

单位

预估数量

1

干粉灭火器

4kg

300

2

干粉灭火器

5kg

300

3

二氧化碳灭火器

3kg

100

4

二氧化碳推车灭火器

24kg

5

回收灭火器(预估数量)

序号

品名

型号

单位

预估数量

1

干粉灭火器

4kg

200

2

灭火器箱

4kg*2

30

备注:1.以上报价含税费、运输费、人工费等相关费用。

2.灭火器新增数量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3.灭火器换药和回收数量以现场清点数量为准。

合同有效期:1年;

产品质保期限:干粉灭火器1年,二氧化碳灭火器 2年。

本项目报价不得超过*****元,否则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将进行电话二次报价,请各供应商保持电话畅通,如电话无人接听及无法联系,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并以递交材料报价为最终报价。

、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每页加盖公章)

1、服务报价单(包含税费、运输费等);

2、法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参加谈判采购的公司必须承诺所提供的灭火器进货渠道必须合法,必须是有资质的合法企业生产的产品,如存在质量问题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供应商递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四、费用结算

按实际每批次采购数量进行结算。验收完成后,供应商开具合同相应金额全额发票交予院方,院方于15个工作日内以对公转账的形式支付全部货款。

五、文件递交时间

2024年 6月7日-2024年6月12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文件递交地点

将纸质采购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602号省人民医院6号楼二层后勤处办公室。

、联系人:莫女士 0591-********

、本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4年6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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