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红旗派出所拆迁过渡分流功能区装饰装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红旗派出所拆迁过渡分流功能区装饰装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红旗派出所拆迁过渡分流功能区装饰装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ZB-********

项目名称:红旗派出所拆迁过渡分流功能区装饰装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69,373.6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红旗派出所拆迁过渡分流功能区装饰装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红旗派出所拆迁过渡分流功能区装饰装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提供投标人自2023年以来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投标人自2023年以来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 (含二级) 及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安全 B 证) ,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

(8)供应商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招投标资格有效且无不良记录(供应商应提供具备上述要求的平台查询截图)。响应供应商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响应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截止时间:开标评审将登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审查。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7日至2024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6)《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

地址:西安市灞桥区纺一路23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银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海荣翡翠国际城1幢*****

联系方式:180*****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楚博文 王红

电话:180*****602

陕西银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饰装修 功能区 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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