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示范区首期Ⅲ标段20万千瓦风电项目包头铝业产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施工监理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示范区首期Ⅲ标段 20 万千瓦风电项目包头铝业产业园区
绿色供电项目施工监理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1500001304d00089x020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首期风电标段三 200MW 风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09710.17 万元,招标人为内蒙古包茂清洁能
源电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规模为装机容量 200MW,安装 32 台单机容量 6250kW 的风电机组,同时配套
建设一座 220kV 升压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示范区首期Ⅲ标段 20 万千瓦风电项目包头铝业产业园区
绿色供电项目施工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示范区首期Ⅲ标段 20 万千瓦风电项目包头铝业产业园区绿
色供电项目施工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或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
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
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
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
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
理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陆
上风电项目主体施工监理合同业绩不少于 3 个(单个合同装机容量不少于 200MW),并提供
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装机容量、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否则按
无效业绩处理。
3.2.3 其它要求: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 人,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册执业单位须为投标人,否则视为无效),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
准)担任陆上风电项目主体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合同业绩不少于 1 个(单个合同装
机容量不少于 200MW),提供合同或任命文件或竣工报告等证明材料。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投
标人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 2023 年 10 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06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13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4.2 章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4.2 章节。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
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七、其他
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示范区首期Ⅲ标段 20 万千瓦风电项目
包头铝业产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施工监理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1500001304d00089x020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联合旗明安镇境内
1. 招标条件
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示范区首期Ⅲ标段 20 万千瓦风电项目包头铝业产业园区绿色供电项
目已在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项目编码 2212-150223-04-01-315689,项目建设资
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 20%、80%,内蒙古包茂清洁能源电力有限公司。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示范区首期Ⅲ标段 20 万千瓦风电项目包头铝
业产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施工监理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包头市达茂联合旗明安镇境内。
2.2 规模:装机容量为 20 万千瓦,安装 20 台 10000kW 风力发电机组,共建设 1 座 220kV 升
压站,建设 1 台容量为 200MVA 主变压器。
2.3 建设工期:计划 2024 年 6 月 1 日开工,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总
工期 214 天。
2.4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限为自开始监理之日起(合同签订后,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
准),至本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2.5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检验合格,达标投产。
2.6 招标范围:
监理服务范围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工程从建设施工准备工作、进场道路工程(包括对已有道路改造)、场内道路工程、风机
基础、升压站、风力发电机组、箱变设备基础施工及安装工程、场内集电线路及电缆敷设工
程、场内通讯工程、场内生产生活附属设施、电气设备到场验收及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所有项
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监理、调试监理。对工程的施工质量、
进度、安全、造价和设备质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
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项目审计、
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或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
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
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
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
理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陆
上风电项目主体施工监理合同业绩不少于 3 个(单个合同装机容量不少于 200MW),并提供
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装机容量、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否则按
无效业绩处理。
3.2.3 其它要求: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 人,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册执业单位须为投标人,否则视为无效),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
准)担任陆上风电项目主体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合同业绩不少于 1 个(单个合同装
机容量不少于 200MW),提供合同或任命文件或竣工报告等证明材料。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投
标人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 2023 年 10 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内蒙古自
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
操作手册下载。
2、鉴于本项目为首次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项目,各投标人需办理内蒙古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
办理方式及相关流程详见 CA 公司信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
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 CA 公司信息。
3、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471-5332612。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6 月 6 日至 2024 年 6 月 13 日 23 时 59 分 59 秒(北京时间,
下同)。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4.2 章节。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7 月 4 日 09 时 30 分。
2、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4.2 章节。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 年 7 月 4 日 09 时 30 分。
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
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3、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点击帮
助手册。
7. 其他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公共
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包茂清洁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巴润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楼 306 室
联系人:冀先生
电话:15849142482
电子邮箱:54522649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 10 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313611213
电子邮件:aip_zhang@chng.com.cn
9. 行业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的行业监督为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 5 号发展大厦 C 座
投诉受理联系人:陈德群
投诉受理电话:15289890828
投诉受理邮箱:cdq20240828@163.com
纪委举报电话:(0471)12388。邮箱:neimeng.12388.gov.cn。
10. 其他要求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线签订备案公共资源交易合同的通知》的要求,
中标人须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备案签约完毕后的交易合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包茂清洁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巴润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楼 306 室
联 系 人:冀先生
电 话:15849142482
电子邮件:54522649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 10 号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15313611213
电子邮件: aip_zhang@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