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配件招标公告
供电配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6-248
呼和浩特铁路局
物资采购招标文件
呼和浩特铁路局
物资招标采购所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铁路局将于 2016年07月20日组织招标采购。
一、采购项目:
物资设备需求一览表
标段序号物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供货时间供货地点备注
11头灯安全帽可拆卸一体化防爆灯,容量1.25Ah,放电时间:强光≥4h,普通≥12h,重量≤0.086kg。个425中标后30日内呼和供电段
2强光手电多功能强光手电,容量3.8Ah,放电时间:普通≥10h,重量≤0.25kg,个106中标后30日内呼和供电段
23防爆移动灯容量9Ah,放电时间:强光≥8h,普通≥16h,,重量≤6.5kg,个40中标后30日内呼和供电段
34应急照明灯泡金卤灯150W个30中标后30日内呼和供电段
5轻型升降泛光灯泡金卤灯150W个50中标后30日内呼和供电段
6应急照明灯泡金卤灯400W个40中标后30日内呼和供电段
47低压铜芯电力电缆VV22-2*4mm2米渠道10天呼铁局管内
8低压铜芯电力电缆VV22-2*6mm2米渠道10天呼铁局管内
9低压铜芯电力电缆VV22-2*10mm2米渠道10天呼铁局管内
10低压铜芯电力电缆VV22-2*16mm2米渠道10天呼铁局管内
11低压铜芯电力电缆VV22-2*25mm2米渠道10天呼铁局管内
12低压铜芯电力电缆VV22-2*35mm2米渠道10天呼铁局管内
13低压铜芯电力电缆VV22-3*16+1*10mm2米渠道10天呼铁局管内
14低压铜芯电力电缆VV22-3*25+1*16mm2米渠道10天呼铁局管内
15低压铜芯电力电缆VV22-3*35+1*25mm2米渠道10天呼铁局管内
416低压铜芯电力电缆VV22-3*50+1*25mm2米渠道10天呼铁局管内
17低压铜芯电力电缆VV22-3*70+1*35mm2米渠道10天呼铁局管内
18低压铜芯电力电缆VV22-3*95+1*50mm2米渠道10天呼铁局管内
19低压铜芯电力电缆VV22-3*120+1*70mm2米渠道10天呼铁局管内
20低压铜芯电力电缆VV22-3*150+1*70mm2米渠道10天呼铁局管内
21低压铜芯电力电缆VV22-3*185+1*95mm2米渠道10天呼铁局管内
22低压铜芯电力电缆VV22-3*240+1*120mm2米渠道10天呼铁局管内
23低压铜芯电力电缆VV22-3*300+1*150mm2米渠道10天呼铁局管内
24高压铜芯电力电缆YJV22-3*35米渠道10天呼铁局管内
25高压铜芯电力电缆YJV22-3*50米渠道10天呼铁局管内
26高压铜芯电力电缆YJV22-3*70米渠道10天呼铁局管内
27高压铜芯电力电缆YJV22-3*95米渠道10天呼铁局管内
28高压铜芯电力电缆YJV22-3*120米渠道10天呼铁局管内
29高压铜芯电力电缆YJV22-3*150米渠道10天呼铁局管内
30高压铜芯电力电缆YJV22-3*185米渠道10天呼铁局管内
31高压铜芯电力电缆YJV22-3*240米渠道10天呼铁局管内
32高压铜芯电力电缆YJV22-3*300米渠道10天呼铁局管内
33高压铜芯电力电缆YJV22-3*400米渠道10天呼铁局管内
表中注有产品企业型号的指采购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相当于此型号,不代表指定生产厂。
二、主要事项
1-3标段执行以下标准:
1、物资、设备基本性能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2、质量保证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3、售前售后服务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技术规格书
一、头灯
安全帽可拆卸一体化防爆灯,可在易燃易爆等场所安全使用;灯头照射角度要求可调;自带低电量提示功能;防护等级IP65及以上;额定电压DC3.7V;容量1.25Ah,光源采用LED;放电时间:一次充满电连续工作时间≥4h(强光),≥12h(工作光);充电时间4~6h;且连续使用寿命≥100000h;重量≤0.086kg;灯具须为一体化设计;电池为高能聚合物锂电池,电池本身达到本安型要求;外壳采用防弹胶,抗强力冲击,防水、防尘,绝缘、耐腐蚀性能好,可在各种恶劣环境下安全可靠使用。
二、强光手电
多功能强光手电,额定电压DC3.7V;额定容量≥3.8Ah;额定功率≥1W;放电时间:一次充满电连续工作时间≥10h;充电时间<8h;光源采用LED;且连续使用寿命≥100000h;重量≤0.25kg,防护等级IP65及以上。
外壳抗冲击能力强;电路采用模块化设计,便于后期的维修保养;设有防止过充及短路保护装置。
三、防爆移动灯
额定电压≤DC24V;额定容量≥9Ah;一次充满电连续工作时间普通≥16h,强光≥8h;充电时间≥10h,重量≤6.5kg;具有聚光、泛光功能,须满足多种作业场所的需求;灯头位置可360度任意调整,方便照射不同的作业部位;外形设计合理便于站场内人工携带;防护等级IP65及以上。
灯具结构简单,体积小重量轻,便于携带;全密封设计,合金外壳,强度高,可抗强力冲击,确保灯具在任何恶劣环境下长期可靠使用;须有电路保护设置,防电磁干扰能力要强,内部电路采用模块化设计;电池要求防爆,灯具自身散热性能要好。
四、应急照明灯泡
灯泡适用现有应急照明灯具,使用寿命不少于2000小时。
五、售前售后服务要求:
1、按招标方要求的供货时间按时发货,保证发运质量、数量、规格型号准确无误。
2、“三包” 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供方在需方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三日内到达现场处理问题。
3.乙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应无条件予以修理、更换,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违约责任处理。不能修理、更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因产品质量造成他人损害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因产品质量原因使甲方受到行政处罚和被司法机关追究责任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保证其所销售的产品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问题,如引发侵犯知识产权等有关问题时,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被追究责任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投标人须携带样品参加投标,所带样品必须与提供产品一致。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技术人员资质复印件(现场带原件)。
2.省级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技术鉴定产品证书复印件与产品相关的生产许可证,且在相应网址查询一致。
3.产品说明书和质量证明。
4.企业性质及隶属关系等公司简介。
5.成品报价单。
6.投标保证书。
7.具有2015年相应物资销售业绩(需提供结算单或订购合同)及用户使用无不良反映证明(加盖公章),投标注册资金(本)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8.银行资信证明
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1.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相关要求
1.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取消其竞价资格。
2.中标物资凡在运输中发生的一切问题均由供货方承担。
4标段执行以下标准:
1、物资、设备基本性能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2、质量保证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3、售前售后服务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技术规格书(低压铜芯电力电缆)
1.基本要求
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各项技术规格。要求对技术条件逐条实质性应答,如有偏差,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规格偏差表并说明原因。
1.2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描述的完整性,同时要求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中未包括但工程应用所必需的技术描述进行补充。
*1.3 业绩和资质要求
制造商应有良好信誉,其投标产品及同类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若为代理商投标,其同时应无任何经济纠纷和司法诉讼。
1.4投标人应保证制造过程中所有工艺、设备、材料等均符合技术规格书的规定。
1.5投标人应遵守本规格书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ISO9000或GB/T19000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必须经过国家认证和正常运转,并提供认证证书。
1.6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及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和相关的国际、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2.技术规格一般规定
2.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能在本招标文件技术条件中各设备的“环境条件”下连续正常运行,如果产品不能满足这些要求,投标人应申报偏差值。
2.2除技术条件中另作规定外,“近似”或“大约”一词则意味着偏差范围允许在±10%以内。
2.3除技术条件中另作规定外,须采用国际单位制(SI)来度量所有产品、材料。
2.4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作规定,招标设备和仪器、材料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ISO或IEC或GB、TB标准。当采用其它标准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提出各项设备所遵循的标准名称及内容并说明与上述标准的差异(需附证明材料)。
*2.5产品必须出具国家级CMA、CMC或国际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属生产许可证、制造特许证、国家3C认证生产和认证的产品,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6投标人如有更新的技术,在完成对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条款应答后,可对本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提出建议,供招标人参考。
2.7投标人应提供其产品寿命的说明,并提供产品在实际运行中的可靠和无维修时间。产品设计寿命应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3.技术文件和清单
3.1投标人应在技术文件中提供产品的型号、种类号、产品的设计、生产标准、质量保证措施。
3.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满足本技术规格书中要求的完整的技术文件和所投产品的试验报告,其中包括产品的主要性能、技术参数、差异表等。对带星号(“*”)的技术参数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
3.3所有技术文件、图纸、产品铭牌应字迹清楚、内容完整,采用SI(国际单位制)单位、通用图形和符号。其图幅应符合ISO标准公制“A”系列。
4.质量保证
4.1投标人应保证产品质量,各项性能指标应完全达到本招标文件的技术条件。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含相应配件和材料)质量保证期为系统调试完成并且收到业主签发的工程接收证书之日起二年。
4.2在本技术规格书及技术联络所确定的应用条件内(含环境条件、速度、张力、使用年限等),产品自身故障,投标人均必须独自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这一责任不因本技术规格书某一技术参数的偏差而减少。认为本技术规格书个别参数存在偏差时,应书面提出完善建议并要求投标人澄清。
5.包装、运输和储存
5.1投标人应负责将所供设备严密包装,防止潮气、锈蚀、淋雨和震动。包装应牢固可靠,应考虑到运输过程中,可能受到的最大加速度所产生的冲击,产品不松动、不损坏、不变形。
5.2产品装运前,投标人必须告知买方,同意后发运。产品在装运后投标人应立即将装运通知送达买方。
5.3投标人应提供产品的详细运输和供应方案,保证工程所需产品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负责将产品运至合同指定的地点。
5.4产品在到达目的地后,招标人将进行初步检查,根据提货单校对包装数量,检查产品包装情况,在装运中是否有损坏。
5.5开箱验收将在现场进行,若产品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发现明显的或隐藏的损坏,招标人将立即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立即修复或更换损坏的产品,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6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提供份额符合要求。每件产品应至少附有下列出厂文件:
A产品合格证;
B出厂试验记录;
C拆卸运输零件(如需要)和备件(如果有)一览表。
6.供货保证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本技术规格书规定的供货时间要求的供货计划和供货保障措施,并书面承诺如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招标人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另行采购以确保工程进度,也可采取调整合同数量乃至终止合同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7.其它
7.1 招标人保留对本技术规格书的最终解释权。若投标人对本技术规格书存在认识上的差异,应书面要求招标人澄清。未有书面要求的,视为同招标人理解一致。
7.2本技术规格书中,所有星号条款(“*”)为关键条款,不能满足其中任何一条将导致废标。
8. 使用环境条件
2.1 最高温度:+70℃
2.2 最低温度:户外-40℃
2.3 最大风速时气温:+10℃
2.4 最大基本风速:33m/s (地面10m高,10min平均)
2.5 覆冰厚度: 10 mm
2.6 海拔高度:≤2500m
2.7 湿度:历年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59.8%。在高湿期内可能产生凝露,投标人应采取措施防止凝露对设备的危害。
2.8 地震烈度:≤Ⅷ
2.9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水平0.3g,垂直0.2g
2.10 污秽按E级污秽区考虑。
9.标准
9.1 电缆的制造、试验和验收除了满足本用户需求书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如下标准:
9.2 《电缆的导体》(GB/T3956-2008)
9.3 《电缆外护层 第1部分:总则》(GB/T2952.1-2008)
9.4 《电缆外护层 第2部分:金属套电缆外护层》(GB/T2952.2-2008)
9.5 《电缆外护层 第3部分:非金属套电缆通用外护层》(GB/T2952.3-2008)
9.6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 第1部分: 一般规定》(GB/T 6995.1-2008)
9.7《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 第2部分: 标准颜色》GB/T 6995.2-2008
9.8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 第3部分: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GB/T 6995.3-2008)
9.9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 第4部分: 电气装备电线电缆绝缘线芯识别标志》(GB/T 6995.4-2008)
9.10《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 第5部分: 电力电缆绝缘线芯识别标志》(GB/T 6995.5-2008)
9.11 《电线电缆交货盘 第1部分:一般规定》(JB/T 8137.1-1999)
9.12 《电线电缆交货盘 第2部分:全木结构交货盘》(JB/T 8137.2-1999)
9.13 《电线电缆交货盘 第3部分:全钢瓦楞结构交货盘》 (JB/T 8137.3 -1999)
9.14 《电线电缆交货盘 第4部分:型钢复合结构交货盘》 (JB/T 8137.4 -1999)
9.15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 厚度和外形尺寸测量 机械性能试验》(GB/T 2951.11-2008)
9.16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2部分:通用试验方法 热老化试验方法》(GB/T 2951.12-2008)
9.17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3部分: 通用试验方法 密度测定方法 吸水试验 收缩试验》(GB/T 2951.13-2008)
9.18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4部分:通用试验方法 低温试验》(GB/T 2951.14-2008)
9.19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21部分:弹性体混合料专用试验方法 耐臭氧试验 热延伸试验 浸矿物油试验》(GB/T 2951.21-2008)
9.20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31部分:聚氯乙烯混合料专用试验方法 高温压力试验 抗开裂试验》(GB/T 2951.31-2008)
9.21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32部分:聚氯乙烯混合料专用试验方法 失重试验 热稳定性试验》(GB/T 2951.32-2008)
9.22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41部分:聚乙烯和聚丙烯混合料专用试验方法 耐环境应力开裂试验 熔体指数测量方法 直接燃烧法测量聚乙烯中碳黑和(或)矿物质填料含量 热重分析法(TGA)测量碳黑含量 显微镜法评估聚乙烯中碳黑分散度》(GB/T 2951.41-2008)
9.23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42部分:聚乙烯和聚丙烯混合料专用试验方法 高温处理后抗张强度和断裂伸长率试验 高温处理后卷绕试验 空气热老化后的卷绕试验 测定质量的增加 长期热稳定性试验》(GB/T 2951.42-2008)
9.24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51部分:填充膏专用试验方法 滴点 油分离 低温脆性 总酸值 腐蚀性23℃时的介电常数 23℃和100℃时的直流电阻率》(GB/T 2951.51-2008)
9.25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1部分:总则》(GB/T 3048.1-2007)
9.26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10部分:挤出护套火花试验》(GB/T 3048.10-2007)
9.27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11部分:介质损耗角正切试验》(GB/T 3048.11-2007)
9.28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12部分:局部放电试验》(GB/T 3048.12-2007)
9.29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13部分:冲击电压试验》(GB/T 3048.13-2007)
9.30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14部分:直流电压试验》(GB/T 3048.14-2007)
9.31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16部分:表面电阻试验》(GB/T 3048.16-2007)
9.32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2部分:金属材料电阻率试验》(GB/T 3048.2-2007)
9.33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3部分:半导电橡塑材料体积电阻率试验》(GB/T 3048.3-2007)
9.34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4部分:导体直流电阻试验》(GB/T 3048.4-2007)
9.35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5部分:绝缘电阻试验》(GB/T 3048.5-2007)
9.36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7部分:耐电痕试验》(GB/T 3048.7-2007)
9.37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8部分:交流电压试验》(GB/T 3048.8-2007)
9.38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9部分:绝缘线芯火花试验》(GB/T 3048.9-2007)
9.40《额定电压1kV到30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IEC 60502)
9.41《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GB/T 19666-2005)
10.技术要求
10.1 运行条件
系统标称电压: 0.22/0.38kV。
电缆额定电压(U0/U): 0.6/1kV。
系统频率:50Hz。
10.2 运行要求
电缆导体的额定运行温度:聚氯乙烯绝缘70℃
交联聚乙烯绝缘90℃
短路时电缆导体的最高温度:聚氯乙烯绝缘160℃
交联聚乙烯绝缘250℃
短路时间不超过:5s
电缆弯曲半径:单芯电缆,不小于15倍的电缆外径
多芯电缆,不小于15倍的电缆外径
10.3技术条件
10.3.1导体
① 导体应该采用无氧电解铜。导体结构及直流电阻符合GB/T3956-1997及GB/T12706.1-2002的规定,导体采用GB/T3956-1997中第1种、第2种或第5种导体结构。
② 导体表面应光洁、无油污、无损伤绝缘的毛刺、锐边,无凸起或断裂的单线。
10.3.2 XLPE交联工艺
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的交联工艺可采用硅烷交联、辐照交联等。
10.3.3 绝缘
① 绝缘紧密挤包在导体上,且容易剥离而不损伤导体。绝缘表面平整,色泽均匀。各截面绝缘标称厚度见GB12706.1-2002,绝缘厚度平均值应不小于标称值,任一点最小测量厚度应不小于标称值的90%。任一断面的偏心率[(最大测量厚度-最小测量厚度)/最大测量厚度]应不大于15%。
② 绝缘层的横断面上无目力可见的气泡和砂眼等缺陷。
③绝缘线芯的识别标志符合GB6995.5-1986的规定。线芯颜色为黄、绿、红、兰、黑。
④ 接地线采用黄绿相间双色绝缘电缆。10kV高压电缆外护套颜色为黑色,低压电缆为黑色。
10.3.4 内衬层及填充
缆芯间紧密填充非吸湿性柔软材料,电缆成缆后缆身应外形圆整。不圆整度应不大于15%。
10.3.5 铠装
① 根据电缆敷设条件需铠装时,可以采用钢带、钢丝铠装。钢带铠装宜采用热镀锌钢带两层,绕包应平整光滑,钢带规格符合GB2952.3第4.2.1条的规定。
② 多芯电缆需要铠装时,铠装应包覆在内衬层上,并应符合GB/T 12706.1-2008中第7.1章节要求。
10.3.6 外护套
① 所有低压电缆(不含架空绝缘电缆)应有外护套。外护套通常为黑色,材料应与规定的电缆运行温度相适应。
② 外护套可采用聚氯乙烯(PVC)料或聚乙烯(PE)料挤包。外护套厚度平均值应不小于标称值,任一点最小厚度应不小于标称值的85%。
③ 外护套应经受GB/T3048.10-2007规定的火花试验。
10.3.7 电缆标志
电缆的表面应有连续、清晰的制造厂名、型号规格、电压、制造年份和计米长度标志。
11.试验
电缆型式试验、抽样试验和出厂例行试验的项目和方法,应符合GB12706等的有关规定。
11.1 例行试验
① 导体直流电阻试验
导体直流电阻应符合GB/T3956-1997规定,对多芯电缆的导体直流电阻试验应在盘(轴)电缆的所有导体上进行。
② 交流电压试验
试验在成盘(轴)电缆上进行,试验可采用交流电压,也可采用直流电压。电缆按标准规定施加电压2.5U0+2kV(3.5kV),持续5分钟,绝缘应不击穿。
③ 室温下绝缘电阻试验
20℃时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000MΩ.km。
20℃时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绝缘电阻如下所示。
附表 20℃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绝缘电阻值
导体标称截面mm2绝缘电阻MΩ.km导体标称截面mm2绝缘电阻MΩ.km
1.020613
1.5201013
2.5181611
41625及以上10
④ 阻燃性能
成品电缆的阻燃性能通过GB/T18380.3-2001或IEC332-1标准中规定的C类阻燃试验。
11.2 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频次符合GB/T12706.1-2002规定,试验项目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11.3 型式试验
供货方提供的产品系列均已通过国家相关质量检测部门的型式试验和主管部门的产品鉴定。
技术规格书(高压铜芯电力电缆)
1.基本要求
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各项技术规格。要求对技术条件逐条实质性应答,如有偏差,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规格偏差表并说明原因。
1.2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描述的完整性,同时要求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中未包括但工程应用所必需的技术描述进行补充。
*1.3 业绩和资质要求
制造商应有良好信誉,其投标产品及同类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若为代理商投标,其同时应无任何经济纠纷和司法诉讼。
1.4投标人应保证制造过程中所有工艺、设备、材料等均符合技术规格书的规定。
1.5投标人应遵守本规格书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ISO9000或GB/T19000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必须经过国家认证和正常运转,并提供认证证书。
1.6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及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和相关的国际、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2.技术规格一般规定
2.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能在本招标文件技术条件中各设备的“环境条件”下连续正常运行,如果产品不能满足这些要求,投标人应申报偏差值。
2.2除技术条件中另作规定外,“近似”或“大约”一词则意味着偏差范围允许在±10%以内。
2.3除技术条件中另作规定外,须采用国际单位制(SI)来度量所有产品、材料。
2.4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作规定,招标设备和仪器、材料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ISO或IEC或GB、TB标准。当采用其它标准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提出各项设备所遵循的标准名称及内容并说明与上述标准的差异(需附证明材料)。
*2.5产品必须出具国家级CMA、CMC或国际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属生产许可证、制造特许证、国家3C认证生产和认证的产品,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6投标人如有更新的技术,在完成对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条款应答后,可对本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提出建议,供招标人参考。
2.7投标人应提供其产品寿命的说明,并提供产品在实际运行中的可靠和无维修时间。产品设计寿命应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3.技术文件和清单
3.1投标人应在技术文件中提供产品的型号、种类号、产品的设计、生产标准、质量保证措施。
3.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满足本技术规格书中要求的完整的技术文件和所投产品的试验报告,其中包括产品的主要性能、技术参数、差异表等。对带星号(“*”)的技术参数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
3.3所有技术文件、图纸、产品铭牌应字迹清楚、内容完整,采用SI(国际单位制)单位、通用图形和符号。其图幅应符合ISO标准公制“A”系列。
4.质量保证
4.1投标人应保证产品质量,各项性能指标应完全达到本招标文件的技术条件。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含相应配件和材料)质量保证期为系统调试完成并且收到业主签发的工程接收证书之日起二年。
4.2在本技术规格书及技术联络所确定的应用条件内(含环境条件、速度、张力、使用年限等),产品自身故障,投标人均必须独自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这一责任不因本技术规格书某一技术参数的偏差而减少。认为本技术规格书个别参数存在偏差时,应书面提出完善建议并要求投标人澄清。
5.包装、运输和储存
5.1投标人应负责将所供设备严密包装,防止潮气、锈蚀、淋雨和震动。包装应牢固可靠,应考虑到运输过程中,可能受到的最大加速度所产生的冲击,产品不松动、不损坏、不变形。
5.2产品装运前,投标人必须告知买方,同意后发运。产品在装运后投标人应立即将装运通知送达买方。
5.3投标人应提供产品的详细运输和供应方案,保证工程所需产品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负责将产品运至合同指定的地点。
5.4产品在到达目的地后,招标人将进行初步检查,根据提货单校对包装数量,检查产品包装情况,在装运中是否有损坏。
5.5开箱验收将在现场进行,若产品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发现明显的或隐藏的损坏,招标人将立即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立即修复或更换损坏的产品,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6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提供份额符合要求。每件产品应至少附有下列出厂文件:
A产品合格证;
B出厂试验记录;
C拆卸运输零件(如需要)和备件(如果有)一览表。
6.供货保证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本技术规格书规定的供货时间要求的供货计划和供货保障措施,并书面承诺如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招标人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另行采购以确保工程进度,也可采取调整合同数量乃至终止合同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7.其它
7.1 招标人保留对本技术规格书的最终解释权。若投标人对本技术规格书存在认识上的差异,应书面要求招标人澄清。未有书面要求的,视为同招标人理解一致。
7.2本技术规格书中,所有星号条款(“*”)为关键条款,不能满足其中任何一条将导致废标。
8. 使用环境条件
2.1 最高温度:+70℃
2.2 最低温度:户外-40℃
2.3 最大风速时气温:+10℃
2.4 最大基本风速:33m/s (地面10m高,10min平均)
2.5 覆冰厚度: 10 mm
2.6 海拔高度:≤2500m
2.7 湿度:历年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59.8%。在高湿期内可能产生凝露,投标人应采取措施防止凝露对设备的危害。
2.8 地震烈度:≤Ⅷ
2.9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水平0.3g,垂直0.2g
2.10 污秽按E级污秽区考虑。
9.标准
9.1 电缆的制造、试验和验收除了满足本用户需求书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如下标准:
9.2 《电缆的导体》(GB/T3956-2008)
9.3 《电缆外护层 第1部分:总则》(GB/T2952.1-2008)
9.4 《电缆外护层 第2部分:金属套电缆外护层》(GB/T2952.2-2008)
9.5 《电缆外护层 第3部分:非金属套电缆通用外护层》(GB/T2952.3-2008)
9.6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 第1部分: 一般规定》(GB/T 6995.1-2008)
9.7《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 第2部分: 标准颜色》GB/T 6995.2-2008
9.8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 第3部分: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GB/T 6995.3-2008)
9.9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 第4部分: 电气装备电线电缆绝缘线芯识别标志》(GB/T 6995.4-2008)
9.10《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 第5部分: 电力电缆绝缘线芯识别标志》(GB/T 6995.5-2008)
9.11 《电线电缆交货盘 第1部分:一般规定》(JB/T 8137.1-1999)
9.12 《电线电缆交货盘 第2部分:全木结构交货盘》(JB/T 8137.2-1999)
9.13 《电线电缆交货盘 第3部分:全钢瓦楞结构交货盘》 (JB/T 8137.3 -1999)
9.14 《电线电缆交货盘 第4部分:型钢复合结构交货盘》 (JB/T 8137.4 -1999)
9.15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 厚度和外形尺寸测量 机械性能试验》(GB/T 2951.11-2008)
9.16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2部分:通用试验方法 热老化试验方法》(GB/T 2951.12-2008)
9.17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3部分: 通用试验方法 密度测定方法 吸水试验 收缩试验》(GB/T 2951.13-2008)
9.18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4部分:通用试验方法 低温试验》(GB/T 2951.14-2008)
9.19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21部分:弹性体混合料专用试验方法 耐臭氧试验 热延伸试验 浸矿物油试验》(GB/T 2951.21-2008)
9.20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31部分:聚氯乙烯混合料专用试验方法 高温压力试验 抗开裂试验》(GB/T 2951.31-2008)
9.21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32部分:聚氯乙烯混合料专用试验方法 失重试验 热稳定性试验》(GB/T 2951.32-2008)
9.22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41部分:聚乙烯和聚丙烯混合料专用试验方法 耐环境应力开裂试验 熔体指数测量方法 直接燃烧法测量聚乙烯中碳黑和(或)矿物质填料含量 热重分析法(TGA)测量碳黑含量 显微镜法评估聚乙烯中碳黑分散度》(GB/T 2951.41-2008)
9.23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42部分:聚乙烯和聚丙烯混合料专用试验方法 高温处理后抗张强度和断裂伸长率试验 高温处理后卷绕试验 空气热老化后的卷绕试验 测定质量的增加 长期热稳定性试验》(GB/T 2951.42-2008)
9.24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51部分:填充膏专用试验方法 滴点 油分离 低温脆性 总酸值 腐蚀性23℃时的介电常数 23℃和100℃时的直流电阻率》(GB/T 2951.51-2008)
9.25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1部分:总则》(GB/T 3048.1-2007)
9.26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10部分:挤出护套火花试验》(GB/T 3048.10-2007)
9.27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11部分:介质损耗角正切试验》(GB/T 3048.11-2007)
9.28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12部分:局部放电试验》(GB/T 3048.12-2007)
9.29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13部分:冲击电压试验》(GB/T 3048.13-2007)
9.30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14部分:直流电压试验》(GB/T 3048.14-2007)
9.31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16部分:表面电阻试验》(GB/T 3048.16-2007)
9.32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2部分:金属材料电阻率试验》(GB/T 3048.2-2007)
9.33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3部分:半导电橡塑材料体积电阻率试验》(GB/T 3048.3-2007)
9.34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4部分:导体直流电阻试验》(GB/T 3048.4-2007)
9.35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5部分:绝缘电阻试验》(GB/T 3048.5-2007)
9.36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7部分:耐电痕试验》(GB/T 3048.7-2007)
9.37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8部分:交流电压试验》(GB/T 3048.8-2007)
9.38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9部分:绝缘线芯火花试验》(GB/T 3048.9-2007)
9.40《额定电压1kV到30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IEC 60502)
9.41《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GB/T 19666-2005)
10.技术要求
10.1 运行条件
额定电压:AC 6/10kV
最高电压:AC 8.7/15kV
额定电压:50Hz
10.2技术参数
项 目单位参 数
额定电压kV8.7/15
额定频率Hz50
相数1、3
工频耐压kV30.5kV/5min
4h交流电压试验kV35kV/4h
雷电冲击耐受电压kV75kV 正负极性各10次
导体直流电阻Ω/km满足标准
局部放电试验 ≤pC5pC/15kV
交联聚乙烯绝缘热延伸试验%载荷下最大伸长率175
冷却后最大永久伸长率15
tanδ测量 ≤0.001
半导电屏蔽电阻率 ≤Ω?m1000(导体屏蔽)/500 (绝缘屏蔽)
10.3 电缆防水、防潮性能应满足以下要求:电缆应具有径向的阻水功能。电缆样品在水中浸泡72小时后,去除绝缘层外面的复合层后,用肉眼观察,绝缘层外表面应是干燥的。
10.4 电缆安装时最小弯曲半径:单芯电缆有铠装弯曲半径15D,三芯电缆有铠装弯曲半径15D~20D。
10.5 成品盘电缆端头应可靠密封,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以防止潮气侵入及端头受损。
10.6 短路时(最长持续时间不超过5s)电缆导体的最高温度不超过250℃。
10.7 阻燃、耐火类电缆的阻燃和耐火燃烧特性应符合GB/T 19666—2005《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的相关规定。
11.结构
11.1 导体:导体采用多股圆形铜线绞合紧压,其组成、性能和外观应符合GB/T3956-97标准的规定,紧压系数不小于0.90。电缆芯线横断面积不小于标称面积。
11.2 导体屏蔽:导体表面应有均匀挤包的交联型半导电层作为导体屏蔽层。半导电层表面应光滑,无明显绞线凸纹,不应有尖角、颗粒、烧焦和擦伤的痕迹。
11.3 绝缘
绝缘应采用进口交联聚乙烯材料(XLPE型),挤抱紧密,可剥离,表面平整,其性能应符合IEC60502-2标准。绝缘厚度应符合GB12706规定,平均值应不小于标称厚度4.5mm,但其具体绝缘厚度由卖方提供,并经买方认可。绝缘最薄点的厚度应不小于其标称值的90%?0.1mm。 导体和绝缘外面的任何隔离层或半导电屏蔽层的厚度应不包括在绝缘厚度内。交联聚乙烯绝缘采用全干式交联工艺。
11.4 绝缘屏蔽
绝缘屏蔽层采用交联型半导电层,均匀挤包于绝缘表面。半导电层为不可剥离型,表面光滑,不应有尖角、颗粒、烧焦和擦伤的痕迹。
导体屏蔽、绝缘、绝缘屏蔽应采用全干式、三层共挤的方式生产,绝缘偏心度应不大于10%。
11.5金属屏蔽:
金属屏蔽由重叠绕包的非磁性材料组成,软铜带标称截面不应小于16mm2 ,铜带厚度为:三芯电缆不应小于0.1mm,单芯电缆不应小于0.12mm。
铜丝屏蔽根据短路电流的大小,选择不同的铜丝截面:16mm2、25mm2、35mm2、50mm2,采用疏绕铜丝,其相邻两根铜丝之间最大的间隙应不大于8mm,平均间隙不大于4mm。
铜丝疏绕屏蔽在铜丝外面间隙绕包一层标称厚度不小于0.10mm的反向铜带扎紧。
三芯电缆应有分相标识。
11.6 三芯电缆防水层、内衬层及填充物
三芯电缆设置内衬层及填充物,采用挤包形式,结构和性能符合GB2952的规定。内衬层可选用聚氯乙烯护套料或聚乙烯护套料,其标称厚度符合GB/T 12706标准的要求。
三芯电缆应具有径向防水功能,结构为纵包一层铝塑复合带,满足直埋敷设工况下的径向防水要求。
11.7单芯电缆防水层、内衬层
单芯电缆设置内衬层及填充物,采用挤包形式,结构和性能符合GB2952的规定。内衬层可选用聚氯乙烯护套料或聚乙烯护套料,其标称厚度符合GB/T 12706标准的要求。
单芯电缆应具有径向防水功能,结构为纵包一层铝塑复合带,满足直埋敷设工况下的径向防水要求。
11.8金属铠装:单芯电缆应采用非磁性材料的金属带铠装,结构尺寸符合GB2952的有关规定。三芯电缆设置一层重叠绕包的钢带铠装,厚度不小于0.5mm,结构尺寸符合GB2952的有关规定。金属铠装采用钢带或者钢丝铠装,材料宽度、厚度或者钢丝直径符合GB/T 12706标准的要求。
11.9外护套:
非金属外护套按电缆类型选用聚氯乙烯护套料、聚乙烯护套料或者低烟无卤聚烯烃护套料,其标称厚度符合GB/T 12706标准的要求,护套平均厚度应不小于标称值,最薄点应不小于标称值的85%。挤包后的外护套表面光洁,无杂质、擦伤等缺陷。
护套料材料根据环境要求,采用不同性能的材料,如耐寒、耐候(抗紫外光)、防鼠蚁等。单芯电缆应按相位分颜色制造,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
11.10防水:投标人应考虑径向防水,具体措施卖方提供,买方确认。
11.11电缆盘
电缆盘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生产厂应根据施工设计图纸定制电缆长度,避免中间接头。电缆生产长度待设计联络时确定。
11.12.接口: 为便于和电缆附件配合,投标人应提供产品结构图和详细的技术参数及尺寸。
11.13铭牌及标识
成品电缆的护套表面应有生产厂家、电缆型号、额定电压、米标和生产年份等连续标记,标记应字迹清楚、容易辨认、耐擦。
每盘电缆均应附有合格证。电缆盘上清楚标明厂家、电缆型号规格、电压等级、毛重、生产日期、长度、到货地点(包括工程名、站名、区间名)以及正确的滚动方向。
12.试验、检验与验收
12.1 电缆试验应满足现行GB12706、GB/T6995.3、IEC-502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卖方应按GB及IEC有关标准要求,提供型式试验报告,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出厂试验,另外卖方应提出现场试验标准与方法,并征得买方认可。
12.2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2.2.1 电气性能试验:
--局部放电试验
--弯曲试验及随后的局部放电试验
--tgδ值试验
--加热循环试验及随后的局部放电试验
--冲击电压试验及随后的工频电压试验
--4h电压试验
12.2.2 机械物理性能试验:
--绝缘及护套厚度测量
--老化前和老化后绝缘机械性能试验
--老化前和老化后护套机械性能试验
--成品电缆段的附加老化试验
--绝缘和护套的高温压力试验
--交联聚乙烯绝缘吸水试验
--交联聚乙烯绝缘收缩试验
--交联聚乙烯绝缘热延伸试验
--半导电层剥离试验
--电缆的防水、阻燃性能试验
*成束电缆燃烧试验
*电缆防水试验(试验样品长度3米)
12.3 出厂检查与试验
出厂试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导体直流电阻试验
--局部放电试验:
--交流电压试验
12.4 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结构和尺寸检查
导体结构
绝缘层XLPE厚度:
屏蔽结构
护套厚度
外径
外观标识
--交联聚乙烯绝缘热缩延伸试验:
--4h交流电压试验
--热延伸试验
--电缆防水试验和成束电缆燃烧试验
12.5 工厂验收
12.5.1 进行型式试验时,买方将派人员参加。
12.5.2 买方派人抽测出厂试验及抽样试验。
12.5.3 卖方提供同类产品的各项型式试验报告和逐项的出厂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和出厂试验报告不论买方是否派人参加与否,卖方均对其试验的真实性和数据结论负全责。
12.6 现场试验及验收
12.6.1 电缆试验合格方可出厂,出厂产品应附质量检验合格证。
12.6.2 卖方按照招标人的总工期、试验计划和现场试验规格书的要求提供技术支持。
12.6.3 试验验收报告由买方有关人员、卖方及督导人员和施工单位签字。
12.6.4 卖方有责任协助施工单位解决试验中发生的技术问题。
12.6.5 卖方对现场试验的项目和内容提出建议,由买方确认。
12.6.6 现场试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试验内容:
--绝缘电阻
--直流绝缘耐压
12.7 产品验收
产品验收分型式试验,出厂试验、现场检验和最终验收。提供的产品与投标时所提供的型式试验报告,如规格型号不一致时应做投标产品的型式试验。买方将参加型式试验及抽检出厂试验。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和现场试验内容按本标书中3试验及验收进行。卖方提供的各种试验报告不论买方是否派人参加与否,卖方均对其试验的真实性和数据结论负责。
卖方在投标时应提供详细的产品验收试验计划,合格项目的标准,买方参加验收的人员、工作日数,提供相应的试验仪表设备,负责试验验收所发生的试验仪器材料和招标人人员到卖方的食宿、交通等费用。
12.8在试验和验收中如出现不合格项目或/和在最终验收期间发生影响安全的任何故障,卖方应免费更换,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
投标人资格要求
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具有近两年来相应物资销售业绩,只允许生产厂家投标注册资金(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相关要求
1.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取消其竞价资格。
2.中标物资凡在运输中发生的一切问题均由供货方承担。
全部标段执行以下标准:
4.交货日期要求:见物资设备需求一览表
5.付款方式: 详见合同约定。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6.验收方式:按照铁路行业标准验收。
7.评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公司、企业对本公司、企业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彩印件,投标时携带告知函原件备查。(办理内容及方式查阅《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通知公告”栏目)
四、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呼和浩特铁路局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五、时间、地点安排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0日8 时 30分
投标及开标会议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盛业广场综合楼六层(车站东街与迎宾北路交汇处,丁字路口西南角,综合楼入口座西朝东)。
六、联系方式
技术参数咨询电话:186*****056 联系人:薛屹
招标文件咨询电话:****-******* 传真:****-******* 联系人:黄云龙
投标程序咨询电话:0471—******* 联系人:张志宏
合同签订单位:
呼和供电段 电话:186*****056 联系人:薛屹
包头供电段 电话:133*****908 联系人:邢利平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网址百度查询——《呼和浩特铁路局招标网》
七、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元,中标或未中标均不退还。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行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50*****4403
汇款人名称必须准确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否则责任自负,开标日购买标书费未到帐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单位在开标前一日或当日携带银行汇款回执原件或复印件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领取发票和收据(截止开标前10分钟财务不再办理),开标日凭收据办理投标其他手续。
汇款事宜联系电话:0471—*******
由于招标方原因需要重新组织的招标,已交纳过标书费的投标人,需出具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注明已交纳标书费的招标编号、包件号、开标日期、联系人及电话,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签认盖章作为交款凭证。
由于投标方原因需要重新组织的招标,已交纳的标书费不予退回。
八、即日开始报名,报名方式:书面传真至0471—2241608,注明①投标编号;②投标项目(包号)号;③投标单位名称;④联系人姓名;⑤联系电话;⑥单位公章;⑦标书费银行汇款凭证。
报名表格式:
投标报名表
(公章) 日期 (本表投标单位应字体、表格放大)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编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投标编号
及标段号如12—235—2、12—235—5
九、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所
2016 年07月 05 日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一般说明
1.本招标文件不做经济合同使用,过期作废。
2.确定中标人后,签订正式经济合同。
3.凡具备投标资格条件,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企业或供应商,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均可参加投标。
4.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
5.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应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否决,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关于招标文件的说明
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对合理澄清要求的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2.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招标人有对招标文件修改的权利。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将在网上公布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持有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3.为使潜在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投标日期,并在网上公布或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物资设备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知晓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情况。
5.要求投标单位提供本年度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
具有公司、企业对本公司、企业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彩印件,投标时携带告知函原件备查。(办理内容及方式查阅《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通知公告”栏目)
6.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掌握招标人对采购物资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质量、资质等要求后编制投标文件。
三、关于投标文件的说明
1.投标书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投标人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文件主要构成:投标函;投标报价表;成本分析表,投标人资格证明;物资设备简要说明和质量证明、检测检验报告;
3.投标书格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格式,完整地填写。
4.投标报价表:投标人对投标物资设备应报出最诚信、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并分别填写物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投标单价、投标总价、物资设备生产厂名称。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说明,上述报价应为包含运费、包装费、保险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杂费用的到货价。
5.投标报价的物资设备单价之和应等于总价。每种物资设备只允许有一种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方对本次采购的所有项目分标段可以选投,单个标段必须全投
6.中标人中标价格作为签订、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7.最低投标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
8.投标物资设备的适用性说明:提供投标物资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对招标物资设备的质量及技术参数要求逐条说明。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规定保证物资设备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外购件注明供货来源和生产企业。
9.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①投标文件要求一式 两 份。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②投标人可根据投标物资设备的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附件;③投标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封装订成册;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④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四、关于投标的说明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招标单位、招标物资设备名称、标书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未按本须知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对其后果负责。
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以信函、传真形式或网上公告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受新截止日期的约束。在投标截止时限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五、关于开标的说明
所有投标人的代表应按期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不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由会议主持人当众公布评标、定标办法。投标人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无误后进行开启,将投标文件中的开标报价表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内容公开唱标,唱标后由主持人对投标单位满足三家及以上的项目公开宣读最高限价。
六、关于评标的说明
评标的依据仅基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评审方法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明确。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物资设备的技术性能、质量和适应性、售后服务承诺、安全及环保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付款方式、交货期能够响应;配套设备、备件齐全;投标人综合实力、业绩、信誉良好,投标报价最低中标。
评标委员会有权选择和否决投标人投标,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凡属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等有关评标信息,招标人没有向投标人解释的义务。但投标人如报价最低,其投标文件被否决,评标委员会向其说明理由。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企图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将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
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书的审查、评价、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和澄清。投标人有责任进行答疑;要求以书面形式答复的,应有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签字;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其中被澄清的部分;该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是外部证据;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与招标文件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七、关于中标的说明
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所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收取:
有具体采购数量、金额的,评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中标单位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领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通知书,服务费缴纳后凭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收据领取《中标通知书》。
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
八、关于签订合同的说明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用户签订合同。招、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
(1)按照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中收费许可及相关规定,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将向所有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服务费收费标准.服务费收取采用差额累进计费方式。服务费收取费率如下:
中标金额(万元)收取标准
100以下(含100)1.5%
100(不含)——500(含500)1.1%
500以上0.8%
服务费收取详情咨询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471—*******,****-*******。
(3)服务费汇款开户行、帐户、账号。
开户行:中行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4403
如中标人违约,按照《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设备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暂停或取消其在呼和浩特铁路局组织的物资设备招投标活动。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投标文件的否决。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否决:
1.低于成本价的。
2.超过根据计划(预算)价编制最高限价的。
3.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
4.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授权与被授权单位,都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投标价格确认
根据计划(预算)价编制最高限价的,中标价格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其它物资设备设定最高限价的,最高限价可作为参考,不能作为拒绝其投标的唯一理由。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明显高于市场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高于投标交易地的物价部门上月(或季度)指导价或者投标交易地当月的市场平均交易价,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价格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
2.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有疑问的投标人提供所需投标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投标文件应按拒绝其投标处理。
六、重大偏差确认。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招标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
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的。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签字、加盖公章的。
3.投标人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出现折扣报价、或一包多投、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投标的。
4.投标物资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
5.投标文件记载的规格型号、包装方式、检验标准、验收方法、交货期、售后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出现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函、减少或减轻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的。
7.投标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的(未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
8.代理商未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的。
9.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要求。
七、投标人不足三家(报名家数或购买招标文件家数,或开标时提交投标文件家数)应重新组织招标;重新组织招标需发布第二次公告。
八、开标时投标人满足三家,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对有效投标不足三家,该包件按照否决全部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原因,路局物资招标采购所填写变更采购方式说明,可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评标委员会转为项目谈判采购小组,谈判的具体方式由项目谈判采购小组确定,并通知所有有效投标人,同意参加谈判的有效投标人签字确认可进入谈判程序,不同意或未签字确认参加谈判的有效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无效投标人(包括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被评审为无效投标人的)不能进入谈判程序。
九、重新招标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由路局物资招标采购所填写变更采购方式说明,可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评标委员会转为项目谈判采购小组,谈判的具体方式由项目谈判采购小组确定,并通知所有投标人,同意参加谈判的投标人签字确认可进入谈判程序,不同意或未签字确认参加谈判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
十、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该包件所有投标都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否决全部投标处理的,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原因并签字备案,应重新组织招标;重新组织招标时,由于招标方原因造成的废标,标书费不再收取。
十一、当包件中最低报价出现两个或以上不同投标人时,评标委员会通过铁路总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等级和呼铁局供应商信用评价分值进行排序,无法排序的按照技术性能指标、供货能力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十二、评标结果
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至3名,招标人应确定排序第一者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标的,由招标人提出申请,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所可从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重新选定中标人,中标价按其投标报价确定,发出《中标通知书》;对于渠道招标评审中,若分项中标项目过多、过杂,可推荐中标候选人1名,如果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由招标人提出申请,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所可从投标报价中按由低到高顺序重新选定中标人,中标价按其投标报价确定,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需注明履约有效期,并附中标产品明细等资料。
2.中标能力:对于同一投标人在同类物资1个以上包件中均具备履约能力且价格均为最低时(或分数最高时),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该投标人的生产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中标能力,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包件依序推荐其他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文件中要注明本次招标同一投标人在同类物资的几个包件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同一投标人在规定的包件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其他包件中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十三、评标纪律
1.评标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标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3.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4.评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必须全部交回存档。
第四部分 投标书格式
一、投标书封面内容:物资设备名称、标书编号、投标单位全权代表、投标单位(公章)、日期。
二、投标书格式
致: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所:
根据贵方招标采购的______物资设备的投标邀请,正式授权__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_________(投标方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____份。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表、物资设备简要说明、资格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如下:
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提供和交付招标物资设备及技术服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_____元。
2.我方愿意提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其中各项条款。
4.我方认为贵方有权决定中标者,最低价是中标的主要选择标准,但不是唯一的选取标准。
5.如果我方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交货。
6.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全权代表签字。
三、投标报价表:应包含如下信息:招标文件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投标物资设备数量、单价、合价、备品备件参考价格(如需提供)、投标单位名称、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单位公章、日期、物资设备生产厂名称。
四、投标企业资格报告
1.本年度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
2.近期财务报表。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净值、流动资金。
3.企业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包括供货能力、销售状况、主要生产装备及检测手段等)
4.与本次投标内容有关的生产情况说明及特点优势。
5.企业不生产的外购主要部件及其厂家名称和地址。
五、投标物资设备报告
1.投标物资设备型号、规格、技术标准、工艺标准、质量标准、检测标准、测试手段、图纸资料、拟达到的质量保证期限。
2.投标物资设备质量证明文件。
3.对投标物资设备的运输、交验、安装、测试等方面采取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4.随机附件、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供应方式。
5.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交货方式、交货进度及运输条件。
6.售后服务、培训。
7.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的配合。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问题。
六、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
致: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所:
现委派_____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招标的有关事宜。附:授权代表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邮编、详细通讯地址、电话、电传、单位名称(公章)、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本授权书有效期。
第五部分 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依据路局企法处有关规定执行。
招投标违规、违纪举报电话:
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处监察科0471—*******
呼和浩特铁路局纪委监察处0471—*******
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所
2016年 07月 05 日
填表及审批
招标人填写人: 招标人审核人:
物资招标采购所审批人: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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