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苑809运河桥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苑809运河桥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苑809运河桥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6-06 17:03

  【项目概况】

  南苑809运河桥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三峡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A座20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6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JS-CGZB-2024-065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0008

  3.项目名称:南苑809运河桥改造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人民币*******.19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19元

  7.采购需求:该项目位于宜昌市高新区南苑社区运河路、老桥跨越运河,连接运河路与809小区道路,人行桥两端设有车挡石,仅供人及非机动车通行,是联通南苑社区与809小区的主要内部通行道路。拆除重建桥梁采用1*16m装配式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矮T梁,下部结构桥台采用柱式台配桩基础。桥梁全长20.04m(不含搭板)。桥面全宽:7.5m。(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原件)

  (5)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各1人,质量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7)提供上述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提供上述人员 2023年1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

  (8)磋商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磋商;

  (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供应商在制作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领取采购文件

  1、时 间:2024年6月07日至2024年6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 点: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A座19楼(湖北三峡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方 式:供应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原件(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6月17日14时30分

  2、截止时间:2024年6月17日15时00分

  3、地 点: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A座20楼(湖北三峡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开启

  1、时 间:2024年6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A座20楼(湖北三峡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官网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否则由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处理。

  3、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55号高新区管委会

  联系方式:188*****3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三峡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A座20楼

  联系方式:0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瑞

  电话:0717-*******

标签: 桥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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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峡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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