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6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时间: 2024-06-06 17:02
  •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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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500万米高性能光学级TPU薄膜建设项目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新仓镇仓庆路南侧、广全公路西侧

浙江凯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凯阳新材料拟投资1.8亿元,购置TPU薄膜自动生产线、在线测厚系统、在线瑕疵检测系统、供料系统、全自动调节模头等先进生产设备,开展迁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500万米高性能光学级TPU薄膜的生产能力。现有租赁厂房不再生产(已于2024年5月停产)。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混料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破碎粉尘自然沉降于封闭的破碎机间内,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擦拭废气无组织排放。

2、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管。

2、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修与保养。

4、固废。做好厂内暂存,最终外运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

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标签: 审批 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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