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吉01破9号长春市龙府玻璃技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专户审计公开招标公告

2020吉01破9号长春市龙府玻璃技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专户审计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市龙府玻璃技业发展有限公司

管理人专户审计公开招标

公告

长春市龙府玻璃技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府玻璃”)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春中院”)于2020年6月12日作出(2020)吉01破申5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北油气分公司对龙府玻璃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同日,长春中院作出(2020)吉01破申51号决定书,指定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担任龙府玻璃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3年3月10日,长春中院作出(2020)吉01破9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宣告龙府玻璃破产。

管理人根据工作需要于2023年6月25日在交通银行长春明珠支行开立龙府玻璃管理人专户,用于管理龙府玻璃破产财产变价款、支付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分配债权等事项。

现管理人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委托吉林省范围内第三方专业中介机构对龙府玻璃管理人专户进行审计,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投标。

一、审计要求

受聘的审计机构所应当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对管理人专户收支记录进行检查,关注重大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出具审计报告以及相关的补充报告。

二、报名要求及优先条件

(一)必要条件

1.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财务审计合法资质,具有丰富审计经验的优秀审计团队;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条件

具备管理人资格以及虽不具备管理人资格但有参与破产清算/重整案件的审计工作经验。

三、投标材料

(一)报价函,包括但不限于收费的依据、优惠幅度、计算方式以及费用收取的时间等;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审计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拟签字审计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五)承诺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机构及人员最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2.参选机构及机构人员与龙府玻璃管理人及相关人员无利益关系或其他影响公正独立审计的利害关系;

3.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重整所涉不公开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确保审计符合准则规定等;

4.保证项目负责人、审计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的人员;

5.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时出具审计报告。

四、报名方式

参聘审计机构应于2024年6月11日上午9时(以邮戳为准)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管理人报名,附投标材料扫描件,并于2024年6月11日下午14时前向管理人提交纸质投标材料,具体投标事项请咨询管理人。

五、注意事项

(一)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1.报价文件未加盖竞投单位印章;

2.报价文件的关键内容有涂改痕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二)最终选定的审计机构须在收到中选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协议,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行放弃该审计业务。

六、管理人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吕美玉

联系电话:135*****700,电子邮箱:********@qq.com

联系地址:长春市经开区珠海路与金川街交汇天地十二坊C18栋,良智律师楼。

长春市龙府玻璃技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6月6日


附件
长春市龙府玻璃技业发展有限公司审计招标公告.pdf 下载
,长春市,长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人专户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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