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的承接主体招标公告
服务的承接主体招标公告
新郑市水务局关于新郑市双洎河综合治理项目
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单一来源采购
征询意见公告
河南省经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郑市水务局的委托,就新郑市双洎河综合治理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新郑市双洎河综合治理项目是新郑市近期推进的重点项目,双洎河起自新郑市新村镇,途径新郑市和庄镇黄湾出境,流入贾鲁河,新郑市境内达35.5km。项目治理北至南水北调干渠,南至黄水河汇流处,全长约14.1km左右。本次治理内容为:护坡工程7.14km,护岸工程8.82km,驳岸总长度为30.16km(其中垂直驳岸长度为0.91km),新建道路及附属工程、景观工程等。
二、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三、拟定单一来源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名称:新郑市政浩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新郑市中华路与人民路交叉口
四、拟提供服务的基本情况:供应商新郑市政浩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新郑市双洎河综合治理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与新郑市水务局签订政府采购购买服务协议,按照协议中的要求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五、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申请理由:
1、依照新郑市政府出台的《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政[2015]41号)以及新郑市财政局发布的《新郑市财政局关于新郑市市级2015年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新财[2015]2号,水利工程已纳入政府采购指导性目录。
2、经新郑市人民政府以新政文[2016]24号文《新郑市双洎河综合治理项目的批复》批准,同意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模式,并履行相应的公示程序。
六、公示期限
本公告有效期从2016年7月5日至2016年7月11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请在公告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新郑市水务局或河南省经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书面反映。所提意见应于2016年7月11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经法定代表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新郑市水务局或河南省经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市水务局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经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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