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眉县营头镇万霞村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眉县营头镇万霞村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眉县营头镇万霞村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平台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正昌CG招字MX(2024)012

项目名称:2024年眉县营头镇万霞村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9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眉县营头镇万霞村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9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94,727.93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钢结构工程2024年眉县营头镇万霞村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1,395,000.001,394,727.93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眉县营头镇万霞村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等相关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2)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眉县营头镇万霞村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代表参加采购活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无在建项目;(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或承诺;(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11)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出至开标时间前,并将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6日至2024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平台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9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bj.sxggzyjy.cn)线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9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不见面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供应商”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选择“交易供应商”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采购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2、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采购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3、本次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办理供应商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开标前必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网站上传电子文件,如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请务必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及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并做好备份,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将会影响响应文件编制及后续投标活动。

5、请各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新)。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宝鸡市)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宝鸡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7、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解密、磋商或二次报价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眉县营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眉县营头镇

联系方式:0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昌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公园路7号建工大厦(建安集团)12层1203号

联系方式:0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晓妮

电话:0917-*******

正昌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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