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疗养中心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2024—JJHCBC—G1006

某部疗养中心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2024—JJHCBC—G1006

本招标项目某部疗养中心建设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规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某部,资金已全部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该项目质量检测服务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疗养中心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JJHCBC—G1006

三、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

2.项目概况:新建约5.2万平方米,5栋单体建筑,配套完善附属设施,接引市政配套等,总投资约3.0288亿元 。

3.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且结清检测和监测费用之日止。从中标人进场至完成所有检测和监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要求,且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整工期及验收时间,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的调整作出相应的执行计划。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指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高支模监测、主体沉降监测、基坑及边坡监测、地基基础检测、基坑支护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室内环境、土壤氡检测、防雷设施检测、节能检测、智能化检测、消防检测、市政和交通工程检测等按规范和验收要求必须检测和监测的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和监测项目。服务范围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但不限于: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以及其他与本工程检测、监测有关的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和建筑物主体沉降监测工作而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做好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3)检测和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根据监管部门要求通过市住建监管系统进行传输报送(如需要)。

(4)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检测和监测方案》,并报质监部门备案(如需要)。

(5)负责检测和监测的工程质量需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管理要求。

(6)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及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必须由第三方单位检测和监测项目外,招标人另有要求的检测和监测项目且投标人有资质的,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测和监测方案为准)。

5.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6.承包方式: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8.招标控制价:*******.96元。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检测任务的成员)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附表的认证范围覆盖:地基基础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监测任务的成员)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附表的认证范围覆盖:基坑监测、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的检测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资质专业的检测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检测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检测任务的成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资质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等)。

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执行。

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监测任务的成员)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检测任务的成员)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的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

8.本公司近二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和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和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和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以“信用中国、军队采购网、四库一平台”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5)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示,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6)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注:未在招标公告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10.财务要求

提供 2021、2022、2023 年度(若 2021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加盖其公章)。

11.其他要求

①广州市范围外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业务,须向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②见证取样检测工作必须在广州市范围内完成,检测机构跨地区开展见证取样检测的,必须在广州市范围内设有检测场所,该场所应取得计量认证或母公司计量认证涵盖该场所,检测设备、人员应满足独立承接见证取样检测的能力。

③检测机构跨地区开展非见证取样检测的,应在广州市内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检测人员、自有设备、工作场所、技术管理、数据上传等应当符合广州市开展相应检测活动的要求。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6月 7日00时00分至2024年 6月 28 日9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年 6月 7日00时00分至2024年 6月 28 日9时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3.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开标时间:2024年 6月 28 日9时0分。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6月 28 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

时间为2024年 6月 28 日8时30分至2024年 6月 28 日9时0分;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通过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部

联系人:马助理 010-******** 于助理 010-********

2024年6月6日

,广州市,广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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