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生态领域违法犯罪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生态领域违法犯罪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社会事务中心、综合执法队,局属有关股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为及时发现和纠正农业生产中对生态系统造成破坏的行为,预防农业生态领域违法犯罪的发生,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我局制定了《2024年农业生态领域违法犯罪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现印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能和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农业生态领域违法犯罪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为及时发现和纠正农业生产中对生态系统造成破坏的行为,预防农业生态领域违法犯罪的发生,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的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农业生产中可能存在的涉及生态领域违法犯罪的问题和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提升农业生产的生态安全性,保护生态环境。
二、主要任务
1.检查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包括农药、化肥、兽药、饲料等,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过量使用导致环境污染的行为。
2.排查农业废弃物处理情况,如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畜禽粪便等是否按规定进行处置。
3.审视农业生产活动对土壤、水源、空气等生态要素的影响,是否有破坏生态平衡的行为。
4.自查是否存在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基本农田等违法犯罪行为。
5.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止因违规生产导致的生态危害。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5月27日-6月上旬)。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生态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提高对自查自纠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同时各乡镇将农业生态领域违法犯罪自查自纠表(附件2)发放到各农业生产单位。
2.自查检查阶段(6月上旬-6月中旬)。各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按照要求,对自身涉及的生态领域问题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填写农业生态领域违法犯罪自查自纠表(附件2)。
3.整改落实阶段(6月中旬-6月下旬)。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切实进行整改。
4.总结提高阶段(7月上旬)。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经验教训,排查风险点,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农业生产者的生态保护意识。
2.强化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要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工作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自查全面、整改到位。
3.加强信息报送。认真做好有关数据统计、信息上报、案件信息公开、典型案件公布等工作。各乡(镇)确定一名联络员及分管领导于6月5日前将附件1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局,7月3日前将农业生态领域违法犯罪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4)和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梁书煌,联系电话:0595-********,县农业农村局公务邮箱:nyncj@dehua.gov.cn。(备注梁书煌收)
附件:1.农业生态领域违法犯罪自查自纠工作联络员表
2.农业生态领域违法犯罪自查自纠表
3.农业生态领域违法犯罪检查表
4.农业生态领域违法犯罪自查自纠汇总表
附件1
农业生态领域违法犯罪自查自纠工作联络员表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附件2 农业生态领域违法犯罪自查自纠表
单位名称 | 负责人 | ||||
联系方式 | 自查时间 | ||||
类别 | 自查内容 | 自查结果 | 存在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期限 |
1.农业用地情况 | 是否存在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业用地的行为 | ||||
是否有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的情况 | |||||
农业用地的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划和规定 | |||||
2.农业生产活动 | 是否使用了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 | ||||
是否存在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农业投入品的情况 | |||||
农产品的生产过程是否符合质量安全标准 | |||||
3.水资源利用 | 是否存在非法取水、超量取水的行为 | ||||
农业用水的排放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 |||||
是否采取了有效的节水措施 | |||||
4.生态环境保护 | 是否存在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如砍伐森林、开垦湿地等 | ||||
是否有违规排放污染物的情况 | |||||
是否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并有效执行 | |||||
5.农业废弃物处理 | 农业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
是否存在随意丢弃、焚烧农业废弃物的情况 | |||||
是否采取了资源化利用等环保措施 | |||||
6.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 是否存在其他与农业生态领域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 |
承诺声明:本单位郑重承诺,以上自查内容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自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3 农业生态领域违法犯罪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名称: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具体内容 | 是否存在问题 | 情况说明 |
1 | 农业投入品 | 包括农药、化肥、兽药、饲料等,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过量使用导致环境污染的行为 | ||
2 | 农业废弃物 | 农业废弃物处理情况,如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畜禽粪便等是否按规定进行处置 | ||
3 | 畜牧业生产 | 养殖过程中污水排放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违规使用兽药等行为 | ||
4 | 种植业生产 | 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是否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等行为 | ||
5 | 渔业生产 | 养殖过程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兽药、饲料,在相关水域是否有非法捕捞现象等违法行为 | ||
6 | 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 |||
检查人员签名及检查日期 |
附件4 农业生态领域违法犯罪自查自纠汇总表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自查单位数量 | 存在问题 | 出动检查人员数(人次) | 检查企业数量 | 存在问题 | 立案查处案件数 |
备注:存在问题请具体填写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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