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南太行旅游有限公司法律顾问聘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乡南太行旅游有限公司法律顾问聘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乡南太行旅游有限公司委托,对新乡南太行旅游有限公司法律顾问聘用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乡南太行旅游有限公司法律顾问聘用项目
2、项目编号:ZDYR-2024-047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4、采购内容: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承担新乡南太行旅游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服务期限:自聘任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20万元;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二、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应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需具有律师执业证书。
3、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被“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购买时间: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
1、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上注明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律师执业证书 。
(以上材料除受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需持原件外,其他可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磋商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六、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辉县市和谐路世纪清华B06一单元十楼西户(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辉县市分公司)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6月18日9时00分
八、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新乡南太行旅游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乡南太行旅游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 佳 联系电话:159*****223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新荭联系电话:138*****422
十、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网站发布。
新乡南太行旅游有限公司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6日
标签: 法律顾问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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