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永川区2024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市级资金项目的通知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永川区2024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市级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4〕554号)及《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农机化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农办发〔2024〕32号)要求,为继续弥补我区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机械化短板,大力支持粮油、生猪、蔬菜及重要农产品生产机械生产,促进主要农作物大面积提升单产机具、丘陵山区适应小型农机、高端智能农机、绿色高效农机、自主研发农机的应用。2024年,拟在全区开展水稻智能化高效丰产栽培技术示范项目面积1000亩,带动全区推广水稻智能化高效丰产栽培技术面积5.2万亩;支持区域化农机服务中心、粮食产地烘干中心和农机应急服务队建设,配置粮食烘干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播种收获机、辅助驾驶设备等先进适用绿色智能、复式作业、高效率等现代农机装备,增强农机装备和作业服务、应急救灾能力,加快推进农业全面全程机械化水平。为做好永川区2024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市级资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永川区辖区内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

2.申报要求。项目在区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开申报,并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申报方案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项目实施主体。申报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记录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2)具有一定的农业生产作业服务能力,农机装备动力150千瓦及以上。其中:市级以上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区级以上农机应急服务队优先;

(3)从事农业生产积极性高,在当地有示范带动作用;

(4)财务管理规范、各项制度健全,生产经营运行良好。

二、项目实施内容及补助标准

(一)实施内容

1.水稻智能化高效丰产栽培技术示范项目,实施面积1000亩,带动全区推广水稻智能化高效丰产栽培技术面积5.2万亩。

2.农机装备提升项目,支持区域化农机服务中心、粮食产地烘干中心和农机应急服务队建设,配置粮食烘干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播种收获机、辅助驾驶设备等先进适用绿色智能、复式作业、高效率等现代农机装备。

(二)补助范围及标准

1.水稻智能化高效丰产栽培技术示范项目补助资金30万元,其中:

(1)采购钵毯苗秧盘补助5万元(*****个*5元/个)。

(2)1000亩试验示范区补助100元/亩,其中试验示范用水稻种子补助3万元(30元/亩*1000亩),肥料、农药补助2万元(20元/亩*1000亩),试验示范务工费、田间监测记录人员务工费补助5万元(50元/亩*1000亩)。

(3)购置试验示范农机设备及配件补助5万元(新购试验示范用农机具补助比例不超过购机价的50%)。

(4)机械化生产作业演示活动、田间日活动、专家咨询、技术培训等补助10万元;

2.农机装备提升项目补助资金15万元,按照购机价扣除农机购置补贴后金额的50%进行补助,每个业主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1.材料报送

(1)材料编写。申报业主组织人员按照文件相关要求编写项目实施方案,享受财政资金补助项目任务量、补助标准、补助金额和具体环节必须明确并细化量化,具体建设内容要有建设规范标准要求。实施方案加盖公章后上报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文件附件应包括:项目实施方案、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报送时间。2024年6月15日前。

(3)报送方式。相关单位申报材料纸质件六套,并报送电子件一套。农机推广站联系人:吴修明;电话:135*****043;邮箱:*********@qq.com。

2.其他事项

(1)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2)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

(3)本申报文件电子文档,可从重庆市永川区政府门户网下载。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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