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公安局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荣县公安局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荣县公安局拟在荣县辖区启用4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拟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路段点位名称及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序号 设备点位名称 设备类型 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御景路御景苑违停 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代码*****
2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西街皇朝家私广场违停 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代码*****
3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广场路行政中心右侧违停 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代码*****
4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348国道1660公里539米望佳滩路口荣县至自贡电警 闯红灯设备 (1)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代码1625。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代码1117。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代码1373。
以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2024年6月15日起启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荣县公安局
2024年6月6日

标签: 启用交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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