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江汉区复兴村小区竞价公告

武汉江汉区复兴村小区竞价公告

武汉江汉区复兴村小区南片17栋1-2层竞价公告

受湖北力源电力勘测设计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委托, 武汉浩丰工程建设咨有限公司对其所属的江汉区复兴村小区南片17栋1-2层进行竞价销售。出售人承诺本次竞价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无重大漏项、无虚假陈述及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 竞价内容:

江汉区复兴村小区南片17栋1-2层,1层建筑面积925.57,2层建筑面积1037.3,总建筑面积1962.87,

二、房屋现状:

1、17栋2层已租赁,租赁期为2014年7月1日到2016年6月30日;

2、17栋1层160.2㎡门面已租赁,租赁期为2014年7月10日到2016年7月9日;

3、17栋1层625㎡已租赁,租赁期为2011年10月24日到2016年10月24日;

4、该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本次标的的转让不涉及土地使用权类型的改变;

5、以上标的自办理过户登记之日起租金的收益由买受人所有;所有租赁法律关系由买受人承继,与出售人无关;买受人负责处理承租人之间事宜;

6、本复兴村大楼配有专用的变压器(对应总电表编号为:********336),产权归属湖北力源电力勘测设计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其价值未包含在本次转让价格中。

7、 已出租房屋内设备、设施以及可拆卸装修部分,由承租人享有权利不列入交房标准。

8、买受人取得产权之后,其用电费用由以下两部份组成:

①.分表上所记载用电量;

②.总表与分表电损,由各用电人之间按用电量比例分摊;

标的物以现状出售

三、竞价报名:

请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于2016 年07 月05日至2016年07 月10日,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武汉浩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竞价文件。

资料费100元。(售后不退)

报名需携带:单位竞价人需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资金证明;个人竞价人需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及银行资金证明。

联系人:秦琳

联系电话:134*****200

四、对竞价人的基本要求

(一)竞价人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自行实地踏勘,如有疑问须在竞价前向出售人提出。凡参加竞价会的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竞价人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五、答疑与现场勘查

如竞价人对竞价文件有疑问,请于2016年07月14日17:30时前,请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qq.com(武汉浩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信箱),出售人将在2016年07月15日9:00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中国采招网予以公告,请各位竞价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竞价人自负。本次竞价的标的物均以现状出售。竞价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六、竞价人参加现场竞价会需提供的资料

(一)企(事)业单位竞价的,须提供如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2、交纳竞价保证金的凭证;

3、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

4、竞价承诺书;

5、竞价保证金退还声明;

6、银行资金证明;

7、竞价一览表;

8、单位公章和网银转账相关设备

9、竞价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自然人竞价的,须提供如下资料:

1、竞价人身份证(复印件);

2、交纳竞价保证金的凭证;

3、竞价承诺书;

4、竞价保证金退还声明;

5、银行资金证明。

6、竞价一览表;

7、网银转账相关设备;

8、竞价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料。

竞价人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按上述顺序以A4纸制作,正、副单独装订成册,并密封于一个包装袋中带至开标现场,出售人不接受任何零散文件)及原件参加竞价会,以备资质审查。未按规定携带原件或携带不全的竞价人,竞价将被拒绝。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后退还给竞价人。

六、公告期限

2016 年07 月05日至2016年07 月10日17:30止。

七、竞价时间、地点

时间: 2016 年07 月19日9时30 分

地点:武汉纽宾凯金银湖国际酒店一楼洽谈室(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金银湖路18号)

卖受人只接受2016 年07 月19日9时30 分前登记并提交资料的竞价人参加竞价,未按要求登记或提交资料的不得参加竞价。

八、竞价方式

1、本次竞价采取有保底价的方式现场公开竞价,以最高应价者竞得的方式确定买受人(需不低于保底价)。

2、本次竞价保底价在唱价前封存带至竞价会现场,经竞价人检验密封性后,在唱完所有竞价人价格后公布。

九、竞价程序

1、竞价采用书面一次报价,竞价人将竞价资料递交至主席台,在竞价现场当众报价,报价最高且高于底价的即为成交价(需同时相应竞价文件中其他条款)。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最高报价相同时,须进行第二次报价,以此类推。

2、竞价成交后,出售人和买受人当场签定《成交确认通知书》,如买受人不当场签字确认的,即被视为违约,其所交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给出售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金额:3万元;

帐户名称:武汉浩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武汉花桥支行

银行账号:2704 8304 7110 001

交纳时间: 2016年07 月16日17时00分之前交纳完毕(到账),不接受汇票(未按时间交纳保证金的竞价人不得参加竞价)

竞价保证金须从竞价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上指定账户,竞价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竞价保证金必须足额在规定时间期限从竞价方账户转入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缴纳完毕时间,缴纳时必须注明“湖北力源电力勘测设计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房屋竞价项目”。

公告期限届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确定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确认受让方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注: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买受人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⑴竞价会截止时间后,竞价人单方要求撤回竞价书的;

⑵竞价会结束后,竞价人在被确认为买受方后放弃受让的;

⑶竞价人在被确认为买受方后未当场签署《成交价格确认单》,或在签署《成交价格确认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支付全部房屋款项的;

(4) 竞价人在被确认为买受方当日未缴纳预付款600万元至卖受人指定帐户的;

十一、成交款支付方式

买受人须于成交当日当场以网银转账的方式支付房屋预付款600万元到出售人指定帐户,并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自然天内与出售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受让方需在双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当天将剩余全部成交价款支付到出售方指定账户,出售人移交房产证件给买受人。

房屋以现状为准,竞价人可自行踏勘,房屋出售后以现状交接,交接后房屋维修、水电气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预付款收款账户:

收款单位:湖北力源电力勘测设计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汉口银行红旗渠路支行 行号:890322

账号:144*****0009324

十二、注意事项

本次出售房屋均以现状出售,请竞价人自行勘察现场。

本次转让标的的过户手续由买受方自行办理,办理产权过户发生的相关税费,由出售方和买受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在竞价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竞价人承担。

十三、代理公司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武汉浩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琳; 电话:134*****200

出售人:湖北力源电力勘测设计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海人

联系电话:150*****185

武汉浩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7月 0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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