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年苏州工业园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供应商招标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年苏州工业园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供应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2026年苏州工业园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供应商 JSZC-******-CJZB-G2024-006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6-28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CJZB-G2024-0064
项目名称:2024-2026年苏州工业园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供应商
预算金额:600.******万元(采购包1:350.******万元;采购包2:25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根据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费用标准”和“一般固废无害化处置监理费用标准”为基准报投标下浮率。当 0≤投标下浮率<100%,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第一标段2024-2026年苏州工业园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供应商标段一,2024-2026年预计在工业园区内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工作,服务区域以金鸡湖中央商务区、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为主;第二标段2024-2026年苏州工业园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供应商标段二,2024-2026年预计对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东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工作。当园区内其他区域对应的供应商合同终止或不具备服务能力时,依据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出具的任务委托单可承接相应区域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工作,具体依园区及采购单位计划安排开展相关工作。2024-2026年采购人根据园区实际用地计划安排委托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等工作。本次招标每个标段中标单位承担相应标段内容,采购人可根据实际工作计划及中标单位协调沟通能力、响应安排速度、工作时效保证等实际工作表现对项目分配进行适当调整,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无法完成工作或完成质量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撤回委托重新发包或解除合同重新招标。 投标时,投标单位仅可在其获取招标文件时选择确定的标段范围内进行投标(标段在获取招标文件确认后不得变更)。
合同履行期限:
按照以下约定启动时间开始至2026年12月31日为止,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计划安排及项目实际情况直至本标段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为止。合同签订后,本项目两个标段的启动条件如下:一标段:苏州工业园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供应商二标段(SZCH2023-Y-G-004-002)中标单位实际累计合同结算金额达到相应标段采购预算金额或合同服务期满,两者中任一条件满足时,启动本项目一标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工作;二标段:独墅湖开放创新协同发展示范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供应商项目(SZCH2022-Y-C-011-001)中标单位实际累计合同结算金额达到该标段采购预算金额或合同服务期满,两者中任一条件满足时,启动本项目二标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单位须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系统(以下简称“信用记录系统”)中完成信用登记,且不存在行政处罚和虚假业绩填报等情况。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信用记录系统内完成单位基本情况信息(页面应包含系统注册时间)、行政处罚信息和虚假业绩信息举报核实情况等记录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不完整或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②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四)第三方专业机构要求中“5.承担监督检查任务合同期内不得承接或者参与任务所在行政区域内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及其样品分析测试项目。”的规定:在苏州工业园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供应商(SZCH2022-Y-G-007-001、SZCH2023-Y-G-003-001、002、003、004及SZCH2023-Y-G-012-001)采购项目中已中标且在服务期内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2024-06-28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2.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
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16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025-********、153*****027、153*****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950;QQ:**********、**********、*********。
1.采购人信息
招标
|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