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矿业集团新安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外排水除盐应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枣庄矿业集团新安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外排水除盐应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被枣庄矿业集团新安煤业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枣庄矿业集团新安煤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枣庄矿业集团新安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枣庄矿业集团新安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外排水除盐应急服务项目
2.3.1项目概况
新安煤业有限公司在矿井建设过程中,同步建成一座设计处理规模6000m3/d的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调节池+水力循环澄清池+无阀滤池”,出水常规指标能够满足原设计排放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20〕63号)和2024年4月1日起实施的《山东省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23)要求,排入水体的工业废水全盐量指标小于1000mg/L,硫酸盐(以SO42-计)指标小于650mg/L。本工程要求全盐量及硫酸盐指标提高标准,设计主要出水水质指标为:pH 值6~9,SS≤10mg/L,CODcr≤20mg/L,全盐量≤1000mg/L,硫酸根≤250mg/L。设计进水水量1500m3/d。
2.3.2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BOO模式,委托第三方提供矿井水除盐应急处理系统,服务期满后应急处理系统由第三方拆除后撤场。投标人建设应急处理设施,含土建、设备、安装和调试,提供日常运营药剂(含化学试剂)、运行人员、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检修,膜元件、滤芯等耗材的供应,配合日常运行的水质化验检测、固废污泥及副产品杂盐的处置、运行现场的日常管理等。投标人承担项目所在地设施拆除、场地平整费、设备折旧费、财务费、维修维护费、人工费、电费、蒸汽费、污泥和杂盐处置费、药剂费、消耗品费、水质检测费、特种装备、仪器仪表、压力容器、安全阀、项目验收费、税费(6%)等相关的所需的费用以及该项目环评、安评、能评等国家规定的办理审批手续的费用。
2.3.3工期与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系统建设、调试,具备正式投产条件服务期限18个月。招标方脱盐水项目永久工程投入运行后,可提前终止合同。
2.3.4建设地点:枣庄矿业集团新安煤业有限公司
3.1 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3.2.1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2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原件彩色扫描件;
3.4 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含)及以上职称,并取得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环保工程师);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设计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单位工作,投标书提供设计负责人和项目经理所在单位近6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
3.6本项目各投标人需自行踏勘现场,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招标人开具的踏勘证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持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国内具有日处理能力达到1500吨及以上、采用“膜浓缩+蒸发结晶”工艺路线的工业废水业绩至少2项(项目模式为EPC或EPC+O或PC或PC+O或BOT或BOO),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6日起至2024年6月1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投标交易平台(snzb.minegoods.com)下载电子文件。
5.2会员注册
未注册中国矿用物资网的用户,请登录中国矿用物资网(www.minegoods.com),点击“纵横招标”进入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snzb.minegoods. com,以下简称“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注册”填写用户注册信息,注册成功后使用生成的账号或注册手机号、邮箱地址登录中国矿用物资网完成企业认证,并提交审核。如账号无法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或“投标管家”,请及时登录中国矿用物资网点击右上角“当前用户”一“资质管理”一“我的申请”查看审核状态(若驳回根据驳回原因,修改后重新提交),未完成企业认证请继续完善企业基本信息,提交审核(一个投标主体只能认证一次)。
5.3报名及文件获取
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右上角“工具下载”-下载、安装、登录“投标管家”-查找、选定要报名的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完善信息-“提交”,点击“我的项目”-“我参与的项目”-“进入项目”-“虚拟账号信息”-“设置开票信息”生成标书费虚拟账户、保证金虚拟账户,投标人线下通过网银,向标书费虚拟账户缴纳标书费完成报名,完成报名后方可登录投标管家-点击“招标文件”-“导出/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报名阶段,投标人通过企业账户缴纳标书费的暂时可不需要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人通过个人账户缴纳标书费的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上传CA签章的标书费个人授权委托书,方可缴纳标书费。
5.4 CA数字证书办理
CA数字证书必须在上传投标文件前办理,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加密后,方能上传投标文件。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扫描网页右下角二维码-下载、安装、注册、登录干将APP -绑定EC-维护信息-证书缴费-申请干将CA数字证书(企业证书、个人证书)-上传签章,审核成功后,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投标供应商”-点击“绑定CA”完成绑定CA。
5.5电子招投标平台会员注册、干将APP、CA数字证书办理等流程详见电子招投标平台 “服务中心”、“操作手册/教学视频”栏目。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nzb.minegoods.com/)右上角客服电话:**********或首页右侧“咨询客服”。
5.6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发票形式为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将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登记的邮箱,投标人自行下载,发件人为 “51发票”。报名时投标人确保所登记的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否则由此造成的发票错误,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20日08:5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山东能源集团投标管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视频教学详见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帮助中心”)。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前请仔细阅读投标知情书,上传完成后生成的投标回执将作为投标文件成功上传的唯一证明。
6.3投标人线下通过公司账户向保证金虚拟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完成后方可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登录“投标管家”查看保证金虚拟账号。上传投标文件的流程详见电子招投标平台“服务中心”栏目。
6.4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集中解密,投标人无需操作。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登录“投标管家”查看开标结果。无需到开标现场,开标现场不再收取纸质版投标文件。评标期间,请各投标人授权代表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澄清答疑,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山东能源集团网站(www.shandong-energy.com)和中国矿用物资网(www.minegoods.com)上发布。
8.1招标人:枣庄矿业集团新安煤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89*****950
8.2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531-********
邮 箱:snzb@vip.126.com
地 址:济南市经十路*****号1203室
传 真: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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