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P光纤保护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OLP光纤保护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受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委托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OLP光纤保护系统设备集中采购(2016年)招标(招标编号:QCZB-FJLT-*******)所需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凡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均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序号 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预计采购数量
1 OLP机框(包含电源、监控单元) 框 100
2 1:1OLP插盘(插损1.5dB板卡) 块 112
3 1;1OLP插盘(插损0.8dB板卡) 块 16
4 1:1OLP插盘(插损0dB板卡) 块 8
5 1+1OLP插盘(成对插损5dB) 块 36
6 1+1OLP插盘(支持单纤双向OSC板卡) 块 20
7 协转插盘 块 100
8 交换插盘 块 100
9 光放,40波,增益14dB,额定输出13dBm,有WDM无OSC监控信号放大功能 台 4
10 光放,40波,增益14dB,额定输出13dBm,4M速率1510nm OSC监控信号放大功能 台 8
11 光放,无中间级差损多波,40波,增益18dB,额定输出20dBm,有WDM无OSC监控信号放大功能 台 4
12 光放,40波,增益18dB,额定输出20dBm,4M速率1510nm OSC监控信号放大功能 台 2
13 光放,40波,增益22dB,额定输出21dBm,有WDM无OSC监控信号放大功能 台 2
14 光放,40波,增益22dB,额定输出21dBm,4M速率1510nm OSC监控信号放大功能 台 4
15 光放,40:40波,增益25dB,额定输出21dBm,4M速率1510nm OSC监控信号放大功能 台 2
16 光放,40波,增益28dB,额定输出21dBm,4M速率1510nm OSC监控信号放大功能 台 2
17 单波长EDFA(BA,饱和输出17dBm) 台 2
18 单波长EDFA(LA,增益25dB) 台 4
19 单波长EDFA(PA,增益25dB) 台 2
20 单波长EDFA(PA,带输出波长1550.12nm锁定功能,增益25dB) 台 2
21 单波长转发式EDFA(饱和输出17dBm) 台 6
22 DCM(10KM) 台 2
23 DCM(20KM) 台 4
24 DCM(30KM) 台 8
25 DCM(40KM) 台 4
26 DCM(50KM) 台 8
27 DCM(60KM) 台 4
28 DCM(70KM) 台 6
29 DCM(80KM) 台 4
30 综合机柜(600×600×2200) 台 96
31 8口交换机(48V) 台 84
32 24口交换机(48V) 台 12
33 光纤收发器 台 4
34 网管硬件 台 9
35 网管软件 套 9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OLP系统的设备交货、系统安装调测、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包括安装过程对招标方环境破坏的修复及安全加固工作,招标方负责工程协助和验收。
预估采购金额:539万元(含税);
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项目交付地点:招标方指定的交付地点;
项目交付时间:订单发出后90天内完成交付,具备上线能力。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2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外资企业须具备同等条件,如注册资金为外币,以投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2.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2.5投标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6投标人在福建省内注册有分支机构,或有常设办事机构(需提供相关部门登记备案文件或用于办公的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产权方或承租方必须是投标人或投标人办事机构名称),如未设立上述机构的应提供中标后15日内设立的承诺函;
2.7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ISO9000/TL9000/18000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之中任意两个。
2.8投标人需提供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与国内公众通信系统地市及以上单位签订的OLP设备采购合同,累计销售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相应供货合同彩色清晰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号、金额页及其前后2页(如为框架合同的,附相关订单,并以订单金额为准)与产品清单;
2.9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及供样指标的1:1 OLP机盘、 1:1 OLP低插损机盘、 1:1 OLP零插损机盘、 1+1 OLP单纤双向OSC 机盘样品;
2.10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关于1:1 OLP机盘、 1:1 OLP低插损机盘、 1:1 OLP零插损机盘、 1+1 OLP单纤双向OSC 机盘的合格检测报告;
2.11投标人须承诺供应设备能够与现网在用武汉光迅OLP系列设备兼容。
2.12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得转包;
2.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伙同一人或管理人员相互任职的;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参股的;
(3)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重组等不能正常运转状态的;
(4)主要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或以其他方式受到限制的;
(5)最近三年内曾发生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等违反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
(6)最近三年内在国内、外提供拟投标的产品/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最近三年内在与招标人及其下属分公司经济往来中,发生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被终止合同,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
(8)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人员在与招标人发生经济往来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人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投标人或其人员、招标人或其人员被国家机关(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判决、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或导致招标人或其人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投标人或其人员在与招标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上述任一后果的;
(9)因投标人原因,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含以往招标文件)规定不得参加招标人招标项目的。
(10)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出现伪造、篡改等造假行为。
3、获取招标文件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持法人单位有效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于【2016年7月5日至2016年7月11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30分】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4楼招标业务部。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款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购买人承担(邮费到付)。
未在联通合作方门户注册且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登陆中国联通合作方自助门户(https://www.cuecp.cn)进行供应商注册生效、项目联系人(投标/报价联系人)信息添加,并将公司全称、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发送至邮箱znh.123@163.com
4、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7月29日9时30分,纸质文件提交地点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5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的应单独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仍需持本人身份证,同时投标文件中还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该文件。
5、发布公告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江大道55号联通信息广场
邮编:35000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邮 编:350007
联 系 人:魏文杰
电子邮件:********4@qq.com">********4@qq.com
电 话:186*****205
户名: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仓山支行
账号:****************88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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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通讯 光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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