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红河红家众服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采下属分公司酒店用品供应商 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HLZB-2024-03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红河红家众服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采下属分公司酒店用品供应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红河红家众服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红河红家众服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采下属分公司酒店用品供应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红河红家众服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采下属分公司酒店用品供应商)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供应及实施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在
“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
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信用记录查询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弄
虚作假一经核实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承诺满足《诚信声明》《价格信誉承诺书》《产品质量责任承诺书》(详见附件“申请材料
格式”)要求。
5.进口产品供应商应具备进口相关产品资质,并提供进口检验检疫相关证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14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红河州红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蒙自市龙井路北组团小区附 143 号 5 楼会议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红河州红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蒙自市龙井路北组团小区附 143 号 5 楼会议
室)
七、其他
红河红家众服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采下属分公司酒店用品供应商 比选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红河红家众服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采下属分公司酒店用品供应商项目已经获批实施,
红河州红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红河红家众服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红河红家众服经
营管理有限公司招采下属分公司酒店用品供应商进行公开比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红河红家众服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采下属分公司酒店用品供应商
项目编号:HLZB-2024-034
招标内容:红河红家众服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采下属分公司酒店用品供应商,拟通过公开比
选择优选择 3 家各方综合能力较强的单位入围,比选结果的前 3 名为中标人(中标人自动放
弃的可顺延),招标人所需物品由该物品投标报价最低的入围单位提供。
配送区域: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开远市、建水县。
服务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
供货服务要求:各供应商需配备相应的业务员(或维修人员)及送货员,负责所供物品的维
护及配送服务。响应供货时限:蒙自市 1 小时内、开远市 24 小时内、建水县 24 小时内。
供货质量要求: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
理办法》《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省、市及行业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标准、规范。配送产品来源合法、质检合格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检标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供应及实施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信用记录查询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
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4 承诺满足《诚信声明》《价格信誉承诺书》《产品质量责任承诺书》(详见附件“申请材
料格式”)要求。
3.5 进口产品供应商应具备进口相关产品资质,并提供进口检验检疫相关证明。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
3.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获取采购文件
4.1 时间:2024 年 6 月 7 日至 2024 年 6 月 14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
4.2 地点:红河州红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蒙自市龙井路北组团小区附 143 号 4 楼)
4.3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1)现场获取:投标人指定专人携带加盖公章的申领资料(①提供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有
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
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⑤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现场领取。
(2)网上获取: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申领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
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
附件:需采用 A4 纸幅面,将上述申领资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 1 个 PDF 格式文件,
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
代理机构邮箱:1021336875@qq.com。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6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5.2 现场递交文件地址:红河州红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蒙自市龙井路北组团小区附 143 号 5
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7.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
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7.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7.3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及与采购有关的通知(若有)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投标人应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投标人未查看网站信息
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
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红河红家众服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红河州蒙自市凤凰路延长线南段(州委党校)
联 系 人:盘磊
联系方式:186087327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河州红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龙井路北组团小区附 143 号
联 系 人:薛潇
联系方式:1346625804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红河红家众服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河红家众服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红河州蒙自市凤凰路延长线南段(州委党校)
联 系 人:盘磊
电 话:1860873274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红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蒙自市龙井路北组团小区附 143 号
联 系 人: 薛潇
电 话: 13466258047
电子邮件: 102133687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