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平台建设及液晶拼接显示墙招标公告
微信平台建设及液晶拼接显示墙招标公告
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就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地方税务局微信平台建设及液晶拼接显示墙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地方税务局微信平台建设及液晶拼接显示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NTYLY-2016-08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一标段投资额5 万元,二标段投资额约4.7万元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地方税务局微信平台建设及液晶拼接显示墙采购。
四、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一、二标段均需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在谈判时须提供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谈判将不被接受。该《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五、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两个标段,一标段:微信平台建设项目;二标段:液晶拼接显示墙采购项目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办法:潜在投标人可从2016年7月5日至2016年7月7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
一标段:报名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相关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壹份。
二标段:报名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及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相关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壹份。
采购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11日09:30。
八、响应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与翠云路交叉口北100米路西(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十、采购单位名称: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地方税务局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与七一路交叉口
联系人:李远
电 话: 138*****355
十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与翠云路交叉口北100米路西
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
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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