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江坑荒地发包

赤江坑荒地发包

项目类别 其他 合同类别 其他
合同起始日期 2024年07月01日 合同终止日期 2027年06月30日
资产名称 赤江坑荒地
资产地点 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石名村集贤经济合作社
交易面积/数量 350.00 ㎡ 建筑面积 0
资产用途 其他 税费承担方
资产交付日期 2024年7月1日 资产交付方式 按期满时现状出租
行业要求 该地块属村庄(建筑物没有合法用地手续),必须根据该资产的土地性质依法使用,不得用作从事污染环境的项目和其他非法经营,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等有关规定使用。
受让人或承租(包)人的条件 竞投人必须是户籍或祖籍属司前镇石名村委会集贤村民小组的个人,凡有拖欠集体(包括村小组)款项未交齐者不得参与本次竞投,也不得代他人参与竞投,其所竞得的资产无效。本次竞投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其它条款 竞得者需在竞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到司前镇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办公室审核资料并到村委会签订合同。
合同附件 点击下载
其它情况说明
 

交 易 公 告

交易编号:sqzb1602

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受新会区司前镇石名村集贤经济合作社委托,将对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石名村集贤经济合作社-赤江坑荒地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个人前来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编号

资产性质

交易面积

租赁年限

交易底价

竞价幅度

竞价保证金

资产地址

资产图片

*******

经营性资产

约 350.00㎡

(其中建筑物约220平方)(不再复量)

3年

8000元/年

200元/年

8000.00元

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石名村集贤经济合作社

隐 藏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 必须根据该资产的土地性质依法使用

三、行业要求: 该地块属村庄(建筑物没有合法用地手续),必须根据该资产的土地性质依法使用,不得用作从事污染环境的项目和其他非法经营,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等有关规定使用。

四、竞投单位准入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纳入新会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的意向人竞投报名。竞投人必须是户籍或祖籍属司前镇石名村委会集贤村民小组的个人,凡有拖欠集体(包括村小组)款项未交齐者不得参与本次竞投,也不得代他人参与竞投,其所竞得的资产无效。本次竞投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本次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意向人请通过新会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z.xinhui.cn)进行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以及参与报价等,操作指引详见本网站“交易指南”栏目,对不按操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的,造成的损失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竞投人竞得后若放弃的,出租方有权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六、申请时间及交易保证金缴纳

竞投意向人,请于2024年06月06日 12点00分前通过新会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24年06月06日 15点00分前将保证金汇入到达系统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七、竞投意向人报名条件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二)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三)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网上竞价交易采取先竞价后审核竞投资格的方式。网上竞价结束后,最终竞得的竞投人请于2024年06月17日17时30分前携带以上资料到交易组织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业主单位签订成交合同。对经镇交易中心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竞投人,取消竞得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并由网上交易系统重新组织交易。

八、公示时间

本交易公告公示时间为:2024年05月30日至2024年06月06日。公示期间竞投人可到村委会咨询网上交易系统竞拍流程。(竞拍流程:①免费注册 > ② 阅读项目信息及交易公告 > ③报名竞投 > ④获取保证金账号 > ⑤缴纳保证金 > ⑥出价竞拍 > ⑦网上竞投结束 > ⑧审核资格签订合同 > ⑨完成交易)

九、竞投时间

本次交易竞投时间为:2024年06月07日15时00分00秒至2024年06月07日16时00分00秒,竞投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本次交易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结束前,每最后3分钟如果有竞投人出价,就自动延迟180秒,最大延迟次数999次。

十、竞得人审核资料时间

竞得人需在2024年06月17日17时30分前到司前镇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办公室提交审核资料。

十一、其他信息

1、租金支付方式:租金实行先缴款后经营的原则,租金按一次性收取,本合同期限分为1个收租周期,竞投成功签订本合同当天一次性缴纳3年的租金。 2、合同履约保证金:以竞得一年租金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 3、在合同期内,乙方如需转包承包地给第三方的,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转签合同,甲方将向乙方收取一年租金的20%作为转签手续费。 4、竞得者需在竞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到司前镇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办公室审核资料并到村委会签订合同。 5、征地:(1)在承包期内,因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或政府因管理、发展等需要租用该地块,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承包合同自动终止。乙方自有关部门发出征地公告之日起不得抢种、抢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2)征用土地、建筑物及设施补偿费归甲方所有;青苗费及一切用于农业生产设施等的补偿费归乙方所有。补偿的项目、范围和标准等按新会区征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执行。除上述补偿外,不再作任何补偿;承包款计付至实际交还之日。(3)双方签订终止协议,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甲方将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已缴交剩余租赁期的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无需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6、其他约定事项:(1)合同期内,原建筑物归乙方使用,但乙方不能改建或拆除。合同期满时,原建筑物和经报批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同意后所搭建的临时建筑物,不得拆除要无偿归甲方所有。如遇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明令须拆除的(包括竞得后经报批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同意后所搭建的临时建筑物),由此导致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则由乙方自行承担,本社不作任何补偿。(2)合同期内,一切水、电设施由乙方自行负责,期满时,水、电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3)竞得(承租)者竞投成功签订承包合同当天除支付承包款和合同履约保证金外,还应按当年合同承包款的5%,每年向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支付村级公共事务费,专项用于村内人居环境整治、创文创卫以及疫情防控等公共事务费用的支出,不得用于发放工资、津补贴以及接待费、不得作为集体经济组织债务清欠资金。

十二、联系方式

新会区司前镇石名村集贤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 李及鹏

联系电话: 135*****243

村委会:*******

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 司前镇司前人民政府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50-*******

网址: http://sz.xinhui.cn

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二0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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