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财经大学后勤处综合评议招标公告
内蒙古财经大学后勤处综合评议招标公告
内蒙古财经大学服务采购采用综合评议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积极报名参加。
1、项目概述
1.1项目名称:内蒙古财经大学服务采购
1.2采购编号:HQC-2024-022
1.3内容及分包情况:
第一包:自动售货机投放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综合评议文件;
第二包:自助咖啡机投放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综合评议文件;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只能以其中一个单位名义投标,即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的采购活动。
3、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3.1时间: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3:00—5:00时;迟到的报名申请书将被拒绝。
3.2地点:内蒙古财经大学后勤处三楼招标采购中心
4、供应商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4.1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4.3供应商近一年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
4.4供应商近一年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
4.5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注:(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
(3)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套装订成册,资料不全者视为不合格。
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21日9:30
投标地点:内蒙古财经大学后勤处三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4年6月21日9:30
开标地点:内蒙古财经大学后勤处三楼会议室
6、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内蒙古财经大学后勤处网站,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财经大学
地 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北二环路185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周立军
联系电话:0471-*******
标签: 综合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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