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粮液总部基地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概念方案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五粮液总部基地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概念方案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五粮液总部基地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概念方案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五粮液东大门北侧,东邻岷江西路,西邻酒文化博览馆,南临五粮液门户区,北至古塔路,规划占地面积约185.2亩,是五粮液产业园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行政办公区于2000年投用,至今已二十余载,其规划与布局已不能适应当前公司发展步伐,存在办公空间局促、职能部门分散、停车场车位不足、食堂等配套设施老旧、部分土地资源利用率不高等问题,公司拟将原行政办公区提升改造为五粮液总部基地。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招标范围:红线范围内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所有重点建筑单体的建筑概念方案设计以及方案设计配合指导等相关后续服务。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有办公区内保留建筑改造(集团办公楼、档案馆、怡心园、党建文化中心、数据指挥中心等)、新建办公楼、会议培训中心、餐厅、多功能厅、地下停车场以及总平道路、景观、管网、挡墙等相关附属工程。
2.3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五粮液园区。
2.4设计服务期限:45日历天。
2.5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00元(其中修建性详细规划******.00元)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占地面积不小于150亩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业绩和单个合同项目建筑面积不小于4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非住宅类)设计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具有有效的全国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证书 证书,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项目建筑面积不小于4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非住宅类)设计业绩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6-07 00:00 至 2024-07-01 09: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7-01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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