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7项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准予结题
我校7项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准予结题
各有关单位:
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核查,准予我校7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现将项目清单公布如下。
我校2024年结题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批准号 | 项目名称 |
1 |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 刘晶晶 | 超钱德拉塞卡质量超强磁白矮星的稳定性与中微子致冷研究 | |
2 |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 田永航 | 水稻花时主效QTLqFOT1的图位克隆与功能初步分析 | |
3 |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 陈治 | 环境DNA宏条形码引导下海南岛土著淡水鱼类若干未记录种及遗传分化种的发现 | |
4 | 面上项目 | 那广水 | 北极新奥尔松地区抗生素抗性赋存特征及其成因 | |
5 |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 连惠勇 | 极低频电磁场暴露影响蛋白质折叠的机制研究 | |
6 |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 宋武 | 求解连续环境下的多目标约束优化问题的进化算法研究 | |
7 |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 宋宇 | 基于肠道菌群紊乱研究四逆汤改善溃疡性结肠炎的作用及机制 |
一、结余经费使用。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及《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热海大办〔2020〕134号)等文件要求,纵向科研项目结题或通过验收后,项目负责人可在项目结题或通过验收1年内,按照原预算范围继续使用结余经费,或者填报《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科研项目结余经费预算申请表》(见附件),用于开展后续研究或全新探索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项目结题或通过验收1年后,结余经费仍有剩余的,由学校统筹使用。
二、科技成果登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为必须登记的科技成果,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完成科技成果登记,具体流程详见《科技成果登记流程和注意事项》(附件2)。
附件:1.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科研项目结余经费预算申请表
2. (超链接)科技成果登记流程和注意事项
科学技术处
2024年6月6日
标签: 国家自然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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