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新高科数智港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郑新高科数智港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郑新高科数智港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新高科数智港项目已由郑州市郑东新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112-******-04-01-******,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河南省红鹏智算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新高科数智港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工程概况:本项目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小微企业园用地)(M1),用地面积*****.83平方米(约94.04亩)。新建生产用房及配套用房暂定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具体新建规模以规划批复为准。项目总投资:******.32万元。
2.3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园区有为路以东、大有路以西、忠贤西路以南。
2.4招标范围:
2.4.1设计招标范围:用地范围内新建楼栋的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以及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全部相关设计服务和配合工作(施工图设计不含算力中心及动力中心机电专项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人防、消防、智能化、节能、幕墙、装饰(仅含公共区域)、绿色建筑(如有)、海绵城市、红线内市政管网、园林景观、园区道路、抗震支架、BIM等设计、红线外市政管线(水、电、气、暖及通讯等)的接口设计和道路接口(或连接段)的设计方案;
2.4.2施工招标范围:所有新建楼栋及地下建筑工程等主体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基坑支护、降水、土建工程(含地基处理)、防水工程、幕墙工程、装饰工程(仅含公共区域)、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海绵城市、电梯工程、污水管网、雨水管道工程、园区道路、广场及硬化、绿化工程、围墙工程、划线及导向标识和标牌以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其中电梯工程和装饰工程的具体内容以招标人确认为准。本次招标范围不含电力、自来水、燃气、热力工程、算力中心及动力中心机电工程,但中标人均应予以施工配合。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一期设计周期75日历天,施工工期500日历天;二期设计周期75日历天,施工工期400日历天。从招标人确认的进场之日起计,最终以招标人根据具体项目情况予以确定。
2.7质量标准:
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程、标准、图集等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
工程: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与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设计任务的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承揽本项目的能力。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
3.3设计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4业绩要求:
3.4.1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在建或已完成的类似业绩;
3.4.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业绩;
3.4.3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设计负责人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类似业绩;
备注:
(1)企业类似业绩:指同一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EPC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设计方需提供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EPC项目设计业绩,联合体牵头人需提供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项目业绩,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可以不是同一个项目但面积均需达到相应要求;非联合体投标人,EPC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可为两个合同,但必须是同一个项目;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指已完成不少于8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的施工业绩或EPC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设计负责人业绩:指不少于8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负责人业绩或EPC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4)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含有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验收意见、验收时间和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各单位公章);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均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且一致,如项目经理变更,须提供变更项目经理的证明材料【以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项目经理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格式不显示项目经理,则须提供中标结果公告(公示)的网页打印页;
(7)设计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须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否则,投标人则须另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2021年05月01日以来)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或取消在郑东新区范围内的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或取消期内的情况【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各自的承诺书,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6财务要求:
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设计、施工任务,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或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三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的审计报告,公司于2020年之后成立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7其他要求:
3.7.1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人员,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过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若为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是联合体牵头人本企业人员,拟派设计负责人为联合体设计方的人员);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或报告】
3.7.3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或自然人将被拒绝,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相关查询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查询结果打印件的扫描件】。
3.7.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3年05月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3个;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人委派,联合体资质等级应符合上述要求;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6)如有联合体单位,除招标文件要求必须设计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以外,投标人只须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4年6月8日至2024年6月12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B区第十二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
5.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
(说明:1.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省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郑州版)完全卸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投标,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投标人资格。
7.2本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红鹏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商都大道与万三路交叉口向西200米白沙镇财政所309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71-********
传 真:0371-********
电子邮箱:无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东新区台商大厦(商鼎路与普惠路交叉口东南)20楼2005室
联系人:张女士 郭先生
电 话:0371-********
传 真:0371-********
电子邮箱:**********@qq.com
监督单位:郑州市郑东新区建设局
地 址:郑东新区龙湖中环路与龙翔四街交叉口金融智谷2号楼14层
电 话:0371-********
传 真:无
电子邮箱:zdxqjsj1407@163.com
2024年6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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