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辽宁分公司鞍山海城市生态治理+新能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华能辽宁分公司鞍山海城市生态治理+新能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华能辽宁分公司鞍山海城市生态治理+新能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华能辽宁分公司鞍山海城市生态治理+新能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6-3-08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海城市
1. 招标条件本华能辽宁分公司鞍山海城市生态治理+新能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营口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2 招标内容:
对项目规划区域光伏、风电资源进行精确摸排,复核林草、地灾、压矿、军事、文物、环保、社稳等敏感因素,确保项目的合法合规性。
2.2.1 10万千瓦分散式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对风电场区按照规划容量进行总体规划,提供单台风机的收益测算等),负责收集风资源数据,收集风电场区(含升压站)资料,进行场区道路及布机区域1:2000地形图测量和地质勘察,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项目完成产业/区域公司投资决策后,提供场区道路、升压站及布机区域1:2000地形图,并编制《项目风资源评估及机组选型专题报告》,供业主单位审查和指导主机招标。由投标方负责按照华能集团相关要求,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外审工作,包括组织评审会、对报告的各项内容进行全面审查,整理会议纪要,出具审查意见等(相应的差旅费、会务费、评审费等费用,与报告审查相关的所有费用包含在报价中),确保经过审查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审查报告满足投资决策和备案要求。并协助招标人履行项目核准(备案)和电网接入手续办理。
2.2.2 5万千瓦分布式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对光伏场区按照规划容量进行总体规划,提供收益测算等),负责收集光资源数据,收集光伏场区(含升压站)资料,进行场区道路及组件布置区域地形图测量和地址勘察,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项目完成产业/区域公司投资决策后,提供场区道路、升压站及组件布置区域地形图。由投标方负责按照华能集团相关要求,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外审工作,包括组织评审会、对报告的各项内容进行全面审查,整理会议纪要,出具审查意见等(相应的差旅费、会务费、评审费等费用,与报告审查相关的所有费用包含在报价中),确保经过审查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审查报告满足投资决策和备案要求。并协助招标人履行项目核准(备案)和电网接入手续办理。
2.2.3 166公顷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编制
投标人负责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编制任务,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满足招标人工程评审、报批、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编制:包括项目概况、矿山生产概况、区域自然环境条件分析、矿山生态环境现状与评价、矿山生态恢复环境治理内容、治理方案、措施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安排、投资概算和保障措施与效益分析等,进行1:*****地形图测绘和勘察。由投标方负责按照华能集团相关要求,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外审工作,包括组织评审会、对报告的各项内容进行全面审查,整理会议纪要,出具审查意见等(相应的差旅费、会务费、评审费等费用,与报告审查相关的所有费用包含在报价中),确保经过审查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审查报告满足投资决策和备案要求。并协助招标人履行项目核准(备案)或批复手续办理。同时,根据新能源项目根据收益率情况配套实施矿山治理工程,投标人在新能源项目可研报告中完成对应的矿山治理部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同时具备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冶金矿山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冶金行业甲级)。
3.2.2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备10万千瓦及以上容量风电项目可研或设计业绩,同时具备5万千瓦及以上容量光伏项目可研或设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业绩内容证明页、签字盖章页等)。
3.2.3其它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发输变电)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0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6月13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辽宁分公司鞍山海城市生态治理+新能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服务招标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1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营口电厂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上深沟村861-11沈阳国际软件园E11楼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子邮件:hndddcrk@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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